不动产权证上哪个是登记日期

如题所述

查看该日期有两种方法:
第一,通常情况下位于不动产权证首页位置
第二,到不动产登记相关部门或者自助行政终端打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在查询结果里面能轻易找到登记日期,因为是在不动产登记系统即时打印出来的结果,所以也是最为实时、准确的查询结果。
不动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日期。
“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其中,“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如果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房时间;
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反之,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以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孰先原则计算是否满2年。
已购公房有三个时间:房产证填发日期、原始购房合同签署日期、第一笔购房款的银钱收据日期。这三个时间哪个在前面就按照哪个计算房屋是否满2年,但需要查验收据的章或购房合同的章要一致收据才有效(只要一个日期满2年即可)。
《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将逐步停止发放,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2015年3月1日起,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薄证样式。新证启用后,以前的薄证继续有效,新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不能要求当事人强制更换,小产权房不会发证。
一、办理房产证流程
1、确保房地产开发商已经完成了初始登记工作。一步是基础,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时完成登记,那么后续工作也无法进行。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拿到房子2~3个月以后就可以向开发商申请登记了,在工作日中就可以完成登记工作了。
2、到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然后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好申请表。业主们在填写表格时,可以提前询问工作人员相关的注意事项,以免填写错误。
3、准备好必须的材料—测绘表。业主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测绘表之后,向有关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检测,这个步骤就可以完成了。
4、领取相关的文件。业主要准备好购房合同、房屋结算清单以及大房产的复印件。业主填好申请表以后要到房地产开发商处改好印章。
5、业主缴纳基金和契税。业主要向房产所在的小区或者指定的银行缴纳相关费用,业主一定好保管好相关材料,这样才能顺利获得房产证。
6、是提交9项申请材料。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房屋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盖章的申请表;购房者身份证明;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7、等待领取房产证。
二、办理房产证的注意事项
1、产权不明容易引起纠纷
在房地产消费投诉中,因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是最多的,其中产权不明是引发纠纷的焦点。房屋是特殊的财产,所有权权属的确定应以产权证记载为准,因此应在购房以前对此就有清楚判断。弄清房屋的产权是共有关系还是赠送关系还是继承关系等。
2、购房者无法取得房产证
我国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由于卖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那么在该期限届满一年后,购房者可以退房并要求卖房者赔偿经济损失。
3、鉴别房产证的真伪
房屋权属证书由建设部设计监制,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印钞厂独家印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内页印有统一规范的填写项目。由于是统一监制、独家印制,这就有效地保证了权证的规范、标准、统一,增强了权证的权威性。
4、警惕重复抵押
购房时要去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所购房屋是否有抵押,如果开发商或者卖家所售房屋存在抵押,要谨慎购房或者先把抵押解除后再购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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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5-30
不动产权证书里面是没有登记日期的,因为不动产是没有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之日的,所以就没有登记日期这一说法。但是在不动产权证书第二页的“登记事项”这一栏中,会标有“某年某月某日领证”,这个领证就是你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时候的日期,这个日期会将写到第二页的“某年某月某日”这一栏中。而不动产的登记日期通常都是在合同里面,当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在签订完合同之后,合同就会产生法律效力,而合同上的日期就是此合同的登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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