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航空公司体检的问题

我面试通过了南航的业务代表,让我去上海民航医院体检,不知道要体检些什么,不会是按照招飞的要求来体检的吧,那就太夸张了,明天就要去了,请知道的朋友麻烦赶紧告诉下我,谢谢了.
体检费120元,会查些什么呢?

政审条件

空警必须政治可靠,历史清楚,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志愿从事民用航空事业,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一)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

(二)无未了结的刑事诉讼;

(三)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

(四)未参加过非法组织;

(五)近三年的现实表现良好,品行端正;

(六)配偶、直系亲属和直接抚养人,无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其它犯罪受过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的情况;

(七)配偶、直系亲属和直接抚养人,没有曾是非法组织骨干分子,或正在参与非法组织活动的情况;

(八)无精神病史;

(九)无公安机关或调查单位认为的可能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其它情况。

《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Ⅳ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条件

67.401 〔适用性〕

Ⅳb 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符合本规则67.403 至415(a)(c)、417 至433 和435(b)的规定,方可取得Ⅳb

级体检合格证。

67.403 〔一般条件〕

取得Ⅳ级体检合格证应当无下列可能影响其行使执照权利或可能因行使执照权利而加重的疾病或功能障碍:

(1)心理品质不良;

(2)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功能异常;

(3)可能造成失能的活动性、隐匿性、急性或慢性疾病;

(4)创伤、损伤或手术后遗症;

(5)使用处方或非处方药物而造成的身体不良影响或不良反应。

67.405 〔精神科〕

取得Ⅳ级体检合格证应当无下列精神疾病的明确病史或临床诊断:

(1)精神病;

(2)物质依赖或物质滥用;

(3)人格障碍;

(4)精神异常或严重的神经症。

67.407 〔神经系统〕

取得Ⅳ级体检合格证应当无下列神经系统疾病的明确病史或临床诊断:

(1)癫痫;

(2)原因不明或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

(3)可能影响安全行使执照权利的颅脑损伤及其并发症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

67.409 〔循环系统〕

取得Ⅳ级体检合格证应当无下列循环系统疾病的明确病史或临床诊断:

(1)心肌梗塞;

(2)心绞痛;

(3)冠心病;

(4)严重的心律失常;

(5)心脏瓣膜置换;

(6)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植入;

(7)心脏移植;

(8)收缩压持续超过155 毫米汞柱(mmHg),或舒张压持续超过95 毫米汞柱(mmHg);

(9)其他可能影响安全行使执照权利的循环系统疾病。

67.411 〔呼吸系统〕

取得Ⅳ级体检合格证应当无下列呼吸系统疾病或功能障碍:

(1)活动性肺结核;

(2)反复发作的自发性气胸;

(3)胸部纵膈或胸膜的活动性疾病;

(4)影响高空呼吸功能的胸廓塌陷或胸部手术后遗症;

(5)其他可能影响安全行使执照权利的呼吸系统疾病、创伤或手术后遗症。

67.413 〔消化系统〕

取得Ⅳ级体检合格证应当无下列消化系统疾病或临床诊断:

(1)可能导致失能的疝;

(2)消化性溃疡及其并发症;

(3)可能导致失能的胆道系统结石;

(4)其他可能影响安全行使执照权利的消化系统疾病或手术后遗症。

67.415 〔传染病〕

(a)取得Ⅳ级体检合格证应当无下列传染病或临床诊断:

(1)病毒性肝炎;

(2)梅毒;

(3)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

(4)痢疾;

(5)伤寒;

(6)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

(7)其他可能影响安全行使执照权利或他人健康的传染性疾病。

(c)取得Ⅳb 级体检合格证应当无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伴有乙型肝炎e 抗原阳性。

67.417 〔代谢、免疫及内分泌系统〕

取得Ⅳ级体检合格证应当无需用药物控制的糖尿病及其他可能影响安全行使执照权利的代谢、免疫和内分泌系统疾病。但使用不影响安全行使执照权利的口服降血糖药物控制的可合格。

67.419 〔血液系统〕

取得Ⅳ级体检合格证应当无严重的脾脏肿大或可能影响安全行使执照权利的血液系统疾病。

67.421 〔泌尿生殖系统〕

取得Ⅳ级体检合格证应当无下列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临床诊断:

(1)有症状的泌尿系统结石;

(2)严重的月经失调;

(3)肾移植;

(4)其他可能影响安全行使执照权利的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手术后遗症或功能障碍。

67.423 〔妊娠〕

申请人妊娠期内不合格。

67.425 〔骨骼、肌肉系统〕

取得Ⅳ级体检合格证应当无影响安全行使执照权利的骨骼、关节、肌肉或肌腱的疾病、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其身高、臂长、腿长和肌力应当满足行使执照权利的需要。

67.427 〔皮肤及其附属器〕

取得Ⅳ级体检合格证应当无影响安全行使执照权利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疾病。

67.429 〔耳、鼻、咽、喉及口腔〕

取得Ⅳ级体检合格证应当无下列耳、鼻、咽、喉和口腔疾病或功能障碍:

(1)难以治愈的耳气压功能不良;

(2)前庭功能障碍;

(3)言语或发音障碍;

(4)其他可能影响安全行使执照权利的耳、鼻、咽、喉、口腔疾病或功能障碍。

67.431 〔听力〕

取得Ⅳ级体检合格证进行低语音耳语听力检查,每耳听力不低于5 米。

67.433 〔眼及其附属器〕

取得Ⅳ级体检合格证应当无下列眼及其附属器的疾病或功能障碍:

(1)视野异常;

(2)色盲;

(3)夜盲;

(4)其他可能影响安全行使执照权利的眼及其附属器的疾病或功能障碍。

67.435 〔视力〕

(b)取得Ⅳb 级体检合格证每眼未矫正远视力应当达到0.7 或以上。

以上回答很清楚,请你仔细查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9-25
正常体检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第2个回答  2008-09-25
体检费120元那说明只是些常规体检.
我帮深圳航空公司的员工做过体检.
只查些.:身高、体重、五官、血压、外科、内科、X光、肝功能、两对半(有些不查).查心电图、B超、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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