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的起因:某化名“媛媛”的转业前空姐将自己的相关遭遇以图文的形式在互联网上发布,并指出自己遭到了某现役飞行员的相关勒索。其在声明中指出,自己是由于不小心将自己的私人物品手机丢失,在某航空公司现役飞行员捡到之后发现了存于手机中的大量不雅照片,随后便以发布其不雅照为威胁其与其进行相关交易。
随后这个曾入职于吉祥航空的前空姐向有关法庭提出诉讼,起诉该飞行员(张某)涉嫌敲诈勒索。法庭一审判决认为,该飞行员的有关行为和相关言论已经对“媛媛”的有关名誉造成了损失和精神损害,并判处其赔偿经济损失一万元和进行书面道歉。但是该涉事飞行员对一审判决不满并已经提起了上诉。
事件的反转:在一审判决结束之后,涉事飞行员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该空姐的所有言论全部都是凭空捏造。并不存在所谓的丢失手机造成手机不雅照丢失和其进行相关勒索。并且诉讼中提到的100万勒索资金的事也属于个人纠纷。在记者的进一步调查中发现,该涉事飞行员的涉事空姐曾在同一时间供职于同一家航空公司--吉祥航空。因此该两人曾是同事关系。两人早就认识,这个与该涉事空姐提供的证词存在较大差距。另外,相关记者在采访了两人的共同朋友之后得知两人曾是情侣关系。并且该涉事飞行员在后来的采访中表示。网络上的不雅照是“媛媛”自己发出去的,并不是自己为了勒索其才发的。并且在诉讼中提到的一百万属于其个人纠纷,并不是勒索资金。
因此根据相关情况可以进一步推出,该事件可能是由于该飞行员和该空姐之间的感情之间产生了裂痕,后由于未知原因其之间产生了高达100万的经济纠纷,于是该空姐便自导自演了这么一出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