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用户需要在出院前3天左右,拨打社保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客服热线,进行备案。在回到所属地后,用户需携带出院证明、医药费用明细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医保部门申请报销。所属地工作人员对用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后,即可进行相关费用的报销。
住院补偿
一、报销范围
1、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2、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二、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三、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