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房必须报备建设的,要依法通过批准,获得宅基地使用证,才可以建房。
农村居民申请办理宅基地务必符合以下标准:一是农村居民年纪务必法定年龄十八周岁且符合分户标准;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务必符合土地资源利用整体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年度工作计划及城镇整体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制额度规范,占有原来宅基地和村里闲置地的限制额度总面积为180平方米,占有农业用地的限额总面积为140平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务必“一户一基”;五是乡村村民在租赁,出售原先的宅基地再申请办理宅基地的不予以批准;六是禁止非农民和别的员工在村里选购宅基地。
农村居民建房理应占有原来的宅基地和村里闲置地,可以运用劣地的不能占有好地,可以占有荒山的不能占有农用地,应用国有土地出让的务必申请办理转让办理手续。
4发布满期情况属实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标准的商业用地户按照规定报城镇政府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占有农村土地的按照规定报市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农业用地改用审核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