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里扣竞业限制金,合理合法吗?

我单位在广东佛山,我们是做销售的,底薪2500,完成任务税前年薪11万。今年3月刚与公司签了竞业限制合同,合同条款规定,在公司工作五年后离职的,如果2年内履行了竞业禁止协议,公司每月发补偿金800元(税前)。如果离职后2年内履行了协议,就一次性发奖金10万元(税前)。但是,公司说这10万奖金要从我们工资中扣,每年扣2万,5年就是10万。请问这样做合理合法吗?每月补偿金800元,按我们的工资应该太低了吧?每月补偿的800元是公司发。

第1个回答  2013-07-27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与劳动者对于竞业限制内容可以进行相应约定,包括违约赔偿\限制期限等,同时,有相关约定时,企业应当给予劳动者相应经济补偿,只有当劳动者违约时才可要求支付相应违约赔偿金.
因此,你单位目前的这种做法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且在头两年给予你们的补助是明显不合理的,建议你们与单位重新协商确定协议内容,否则一旦从原单位离职后,会对你们今后的工作造成极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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