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08-08-14
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你不用支付任何精神损失费用。
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条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第四条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综上:你们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归自己的行为负责,对方要求的精神损害赔偿不受法律保护。
至于怎么走,那你要多多考虑了,必要时,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第3个回答 2008-08-14
法律不保护恋爱关系,所以恋爱期间没有任何精神赔偿(涉及财产问题的除外)
到是你的丈夫,他是可以提出离婚,并要求你进行精神赔偿,因为你们2个有法定夫妻关系,现在是你出轨,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精神损失.
你说他要杀人,这个可以报警,说有人扬言要伤害你和你的家人
现在的问题是,你不给钱,怕他到处宣传你和他的关系,你打死不认,如果事态严重,就可以起诉他,侵犯名誉权,反过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和消除不利影响.(前提是他手中没有证据证明你们2个有婚外恋关系)
第4个回答 2008-08-14
他也不是耽误你三年了吗,他的时间珍贵,难道你的时间就不珍贵了吗,你还是结过婚的女人,更应该抓紧时间找自己的归宿了才对。没有谁规定结过婚的女人不可以结婚。如果在他脑海里真有这个观念,他还和你恋爱,岂不是他一直在占你便宜了,明知道不结婚还和你恋爱。大家都在一起过,最后分手了居然提出这样要求,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人变了心不可理喻,你也不必拿以前的感情对待他了。
当初在一起没有谁强迫谁吧,都是心甘情愿的,现在才来说吃亏。什么人啊。什么道理啊- -。。太激动了。
——————胡言乱语不要见怪。
这个社会还是有法律讲的,你不要担心太多了。他说了那么多次无非是想吓你(他说这么多次表明他也有想过后果)。心理不平衡到杀人的境地了?那还那么耐心的给你说这么多次要杀人。不要退缩,真的,对你 ,对你家人都没有好处。人性还不了解么,要反抗,不要沉默要大声呐喊。
当然是光明正大了,免得你以后有理说不清。暗地里跑了可能会被人找借口或其这他什么的。也可以杜绝他在你背后造谣什么。一定要狠狠的和他划清界限。欺负到头上来啦,要让别人看到你的决心 ,免得对方得寸进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