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公司合同明明写着辞职要提前一个月,刚好我是一月底辞二月底,她说不行,必须三月底,以后我家有急事,要离开,她说要走可以工资没有,我说急辞,她说没有先例,她说可以批假,20天,可我说我也不知道到最后来不来的了,她说我先给你挂事假,我说我来不了就自离,可到发工资也没有给我发,电话也没有给我打,一个多月过去了,我来厦门,想找工作了,可结果,一个多月的工资没有发给我,还有合同还挂在贵公司。礼拜一去劳动局说明情况吧,工作人员说去调查去协调,到时给我电话,可不知不觉都快一个星期了,都没有讯息,现在我都不能工作,天天在家都快疯了,亲们我该怎么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