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干活摔伤了,现工程方不给于处理,该怎么做呢?

我一个亲戚在工地上干活摔伤了,现在工程方老是不给于处理,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上述法律规定,1、如果您的亲戚与工程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如果您亲戚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的损害,如果工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建议您们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您亲戚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认定为工伤,您亲戚可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伤赔偿。律师提示:如果您亲戚无法证明其与工程方具有劳动关系,需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确认您亲戚与工程方的劳动关系。2、鉴于律师无法获悉本案的具体情况,为更好的维护您亲戚的权益,建议您们先向劳动部门反映情况,您们也可委托当地律师为您亲戚提供法律帮助。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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