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几个历史术语。

无产阶级 资产阶级 民主革命 共和国 联邦制 代议制 议会制 总统制 。。。 要详解 大致意思我总懂一点

1、 无产阶级 ,出自于拉丁语proletarius,其拉丁文本字原是指古罗马最低下层的社会阶段,字源由Proles (子嗣)一字所衍生,意味该阶层的唯一贡献是延续香火并供应人丁,带有轻蔑之意。直至19世纪,马克思以此字形容没有资本工具的工人阶级,此字才正式走入社会及经理学说。在中文,Proletarius可译作普罗大众、平民百姓,但论述马克思主义时,则译作无产阶级。 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无产阶级一词指不拥有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是单纯靠出卖劳动获取收入的劳动者。马克思主义理论把无产阶级划分为普通无产阶级和流氓无产阶级。在实际使用的含义中,近似的等同于近代以来出现的,主要受雇于资本家,依靠雇佣工资生活的工人群体。在马克思的理论中,无产阶级是被资产阶级透过剥削其生产价值和工资之间的差异(剩余价值)以获得利润的对象。 2、资产阶级的英语“bourgeoisie”来自法语,源于意大利语的“borghesia”,而后者又是源于从希腊语“pyrgos”演化而来的“borgo”,意思是村庄。因此“borghese”就是指在村庄中心拥有房子的自由人。 资产阶级出现在中古时期的意大利,那时住在村庄中的居民开始变得比住在附近乡间的人还要富有。因此他们可以获得相对上较多的权力和影响力,越来越接近统治阶级和神职人员,同时逐渐远离平民阶级。这种中古时期的资产阶级原型就是磨坊拥有者,他们能够快速地对当地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力,以至于可以对统治者表达否决权。在接下来的世纪里,资产阶级这个名词则较适合用来指称最初的银行家,以及那些从事新兴活动如贸易和金融的人。19世纪之前,这个词大部分情况下指的就是低于贵族、高于农奴和无产阶级的广大人群。 在马克思主义里,资产阶级被定义为在生产商品的资本主义社会中拥有生产工具的阶级,实际上是“资本家”的集合。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赚取薪资者)与资产阶级在本质上是互相敌对的,比如说,劳工自然都希望薪资能够越高越好,然而资本家却希望薪资(即成本)能够越低越好。换句话说,资本家会剥削劳工。 在最激进的话语中,“资产阶级”是一种侮辱,指代了压迫者和剥削者;那些被认为与资产阶级合作的人通常被称作“资产阶级的走狗”。 如果将“拥有生产工具”定义为一个人对某个特定的生产工具拥有完全的控制,那么在21世纪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已经剩下非常少的资产阶级者了。在当代的马克思主义用语中,资产阶级是指那些控制了公司机构的人,控制的方法有透过对公司大多数股份的掌握、选择权、信托、基金、仲介或关于市场业务的公开发言。因此“资本家”是指财富主要透过投资得来的人,而他们不须要工作以求生。 在现代非马克思主义的中文用法里,资产阶级(或布尔乔亚)和普罗大众(普罗是从无产阶级Proletarian的头音而来)时常被用来指称富人与穷人,而不一定是指拥有或不拥有生产工具的人。 阶级并非一个同质的完整实体,许多分析家会对资产阶级进行更细腻的划分。这些划分有: 上层资产阶级(high bourgeoisie):由最富有的人所组成,包括了企业家、贸易家等等。 中层资产阶级(middle bourgeoisie):那些拥有固定继承财产或收入的人,他们比起上层资产阶级较不富有。 小资产阶级或小布尔乔亚、小资阶级(petite bourgeoisie。):以小笔资金独立创业的人,他们可能雇佣少许的员工。 对某些人来说,小资产阶级还包括了马克思主义中的无产阶级,而“无产阶级”这个词则是指那些剩下来最下层阶级的人(贫穷的劳工)。这个定义完全忽视了拥有生产工具这项条件,而且并不是非常普遍的用法。 3、民主革命(democratic revolution)同上 4、共和国:先说共和制, 共和制 或称 共和民主制 、 民主国 或 民国 (republic),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政体(和这样统治的国家),君主不是国家的最高首脑。施行共和制的国家通常称作“ 共和国 ”。 这个词起源自拉丁文res publica,意思是“人民的公共事务”。相对于帝国及王国,共和的特色是国家元首并非世袭的皇权,若元首的产生方式是以民主选举方式选出,则是民主政体。在政治思想上,共和主义指以共和体制来治国的一个意识型态。在现代国家兴起后,共和主义在各国的实践及理论发展上各异,但多有一宪法确定人民基本的权利不受国家侵犯。如孙中山的“共和”观念是天下为公,国家权力是公有物,国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业。在实践上,民主的概念未必是共和制所包括的。宣称采用共和制政府形式也可能会有独裁或极权政权的情形。 公正而自由的选举,是判断一个国家是否真正实行共和政治的又一基本准则。 5、 联邦制 见楼上,补充:联邦宪法明确界定了联邦政府统一行使的权力和各成员国的中央政府所保留的权力,即联邦的权力是来源于各成员国的参与。联邦成员有自己的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和联邦国家的最高司法、行政、立法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联邦国家的主权由联邦和各成员单位分享,联邦政府对外代表国家主权。但是各联邦成员也在联邦宪法允许的范围内享有一定的外交独立性,可以与其他外交主体签订一些协议,有些联邦国家成员单位也可以参加国际组织。 国民享有联邦和各成员单位的双重国籍。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现代联邦制的国家,另外还有德国、印度、巴西、墨西哥等国也实行联邦制,现时实行联邦制的国家约有二十多个。 6、 代议制 又称 间接民主制 ,是指立法机关的成员是由公民以选举形式选出,并代表其在议会中行使权力(代议),与之相反的是直接民主制。除了在选举中外,选民和被选者并无约束关系,即被选者在议会中的行为并无义务遵从选民的意愿(会否影响他下次当选是另一回事)。 代议制的产生发展反映了社会分工日益专门化和国家事务日益复杂化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中,无论是哪一个统治阶级,只要实行民主政治,都普遍采取代议制的形式,只是具体方式有所不同。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机构是国家的立法机关,独立行使立法权,并与其他两权即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制约与平衡;在代议机构的设置上,有的资本主义国家实行两院制,有的实行一院制。我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代议制。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和授权。人民代表大会与行政、司法机关之间,虽然在职权上有所分工,但不是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的关系。 7、 议会制 又称 内阁制解释见最上, 补充:议会制下政府首脑(总理)的权力普遍较大。 8、 总统制 是共和制政体之一,行政和立法机关分别由民选选出。总统制中总统权力最大。美国是最早最典型的总统制国家。 特征: 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毋需副署。除了个别重要任命需要通过议会外,政府官员由总统任命,向总统负责。 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相互独立。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其议员不能兼任行政职务;而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官员,也不能兼任议员。 总统的选举与国会的选举分别进行,国会中的多数党不一定是执政党。 总统与议会的任期相对内阁制固定。总统无权解散议会,国会议员不能对总统投不信任票,但是总统违宪的话,议会可以对总统提出弹劾案,并交由最高法院审理。 优缺点 : 优点 总统在任职期间,没有因政见不同而倒台的风险,可以积极推行政策,在行政与立法相互制约的情况下,行政权力高度集中,运作效率充分发挥,适应形势的变化。 缺点 在议会中反对党占多数时,行政与立法常在个别问题上陷于僵局。 如总统执行错误政策,选民与议会也不能在其任期届满之前使其下台。 任期有限,即使称职的总统最多也只能连任一次。 总统权力非常大,易形成独裁统治。如中美洲及南美洲许多采取总统制的国家往往都是军事强人专制的局面。 议员不能兼任行政职务,缺乏实际工作经验使监察或批评容易流于空谈。 必须定期消耗庞大选举经费。 除了政党没有严重冲突的美国以外,所有开始实行民主便使用总统制的国家,它们的首次民主尝试都以失败告终。相反议会制的成功率反而较高。 就算是三权分立最成功的美国,如何解决三个部门之间的矛盾仍然间中出现阻碍。1929年大萧条时期,罗斯福上台颁布一系列法令,并通过国会授权取得美国总统史上前所未有的巨大权力。但美国联邦法院却经常驳回一些法令。结果1935年1月最高法院以8比1的票数,宣布罗斯福的《全国工业复兴法》违宪。同年一名失业工人试图利用《最低工资法》来取得工资补偿时,被控方律师则直接指出该法案违反了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罗斯福为推行新政,于1936年3月6日进行了“炉边谈话”,将矛头直指司法部门,要求国会让他无限制增加最高法院法官的数目,间接将司法部门置于行政部门管辖下。这就引起了全国范围的激烈讨论。后来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的大法官认为《最低工资法》并无违宪。有人认为当时大法官是为了保证三权分立的政治格局而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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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05
工人阶级。也泛指不占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阶级。在马克思主义术语中,无产阶级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两个主要阶级之一(另一个是资产阶级)。无产阶级指被剥夺生产资料而不得不向资本家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以求生存的工人和其他低收入集团。... 在马克思主义里,资产阶级被定义为在生产商品的资本主义社会中拥有生产工具的阶级,和“资本家”实际上是相同的意思。 民主革命(democratic revolution)指反对封建地主阶级统治和封建专制制度并建立民主制度的革命。通常由资产阶级领导,故又称资产阶级革命或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民主革命领导者是资产阶级,参与者包括农民、知识分子、手工业者,甚至包括产业工人这个资产阶级的掘墓人。革命的对象是封建主义君主专制或是封建社会的上层建筑。革命的任务是推翻其压制资产阶级自由贸易的旧的生产关系。革命的目的是建立新的生产关系。 一个国家是不是“共和国”,并不在于它的国名是否称之为“共和国”,而是在于它的政体是否“行共和之政”。 有些国家,虽然国名不称为“共和国”,实际上却是共和国。例如:英国虽然保留了君主,并且称之为“王国”,但实际上却是“行共和之政”的“虚君共和国”。 有些国家,虽然国名称之为“共和国”,实际上却并不是共和国,而是“实质上的君主专制国家”。例如:萨达姆统治时期的“伊拉克共和国”,和金日成、金正日父子世袭领导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共和政治的基本含义就是,国家和政府是公共的,而不是私人的,国家和政府应当为公共利益而努力,而不应当为私人利益而奋斗。共和政治的另一个基本含义是,国家各级政权机关的领导人不是继承的,不是世袭的,也不是命定的,而是由自由公正的选举产生的。因而,公正而自由的选举,是判断一个国家是否真正实行共和政治的又一基本准则。 联邦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共和国、州、邦)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联邦成员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成员单位把各自的部分权力让渡给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 代议制 由选举产生的代议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间接民主的形式。现代国家普遍实行代议制。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是议会,主要行使立法职能,其权力受到行政机关的制约。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新型的代议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是真正代表民意的代议机关。 议会制,也称议会民主制或内阁制,是民主政治制度的一种,特点是其政府首脑(台湾宪政学者与文献称之为「行政首长」,以有别于国会领导人)的权力来自议会(即国会)的支持,而这种支持通过两种途径落实:第一是国会改选后的多数议席支持,第二是行政首长赢得国会的信任投票。因此,所属政党未能赢得国会大选的政府首长连同其内阁必须提出辞职,而未能通过国会信任投票的政府首长,连同其内阁也必须辞职。由国会重新在席位居多数的党派中协商选举产生新的首脑与内阁。 总统制 (presidential government) 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与议会内阁制相对称,指由选民分别选举总统和国会,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同时担任政府首脑的制度。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在宪法中都规定了总统的职权。美国是最早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它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并互相制衡的制度。与议会内阁制相比较,总统制的特点是以总统为行政首脑,行政机关从属于总统而非议会。在总统制下,总统独立于议会之外,定期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总统只向人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有些国家虽然也设总统,但总统只是国家元首,不兼任政府首脑,内阁由议会产生,只对议会负责。这种情况不属总统制。 美国是实行总统制的典型,其特点是: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还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的实际权力非常广泛。总统直接组织和领导政府。政府不对国会负责,只对总统个人负责。总统有权接受部长的辞职或解除其职务。内阁由总统指定的官员(通常为各部部长)组成,只是总统的集体顾问。国家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完全分立,权力相互制衡。议员和政府官员不得相互兼任,国会无倒阁权,政府也无解散国会的权力。但国会行使立法权受总统的制约,如美国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可行使否决权,但国会再以2/3多数通过,不经总统批准即可成为法律。总统的权力也受国会的制约,如总统对政府高级官员的任命要得到参议院的认可,总统和政府高级官员如违宪犯法,国会可提出弹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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