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9-11
在深圳的话,先花300-500登报,看票面金额,一般专票是罚款200--500元一份,已申报缴税的,不会罚那么多的。
第2个回答 2013-09-12
第一联掉了不要紧,第二联和第三联是否已送至客户处,可以要一张复印件作为第一联原始凭证。
申报纳税的时候,需要一并申报了。
关于增值税的处罚相关规定,和丢失处理,主要是针对第二联和第三联。
(不嫌蛮烦的话可以要回来,然后开红字冲销,然后再开一张新的给客户,其实这是无意义的,但是比较安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9-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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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责令整改不处罚,或者处罚,根据(国税发〔2012〕65号)文件要求,具体按照地方法规执行。
给你个湖北省的作参考
省国家税务局 省地方税务局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发布《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2012年第23号
54、丢失或者擅自损毁发票
发票份数在25份以下的
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发票份数在25份以上50份以下的
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发票份数在50份以上100份以下的
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发票份数在100份以上的
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