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强制性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对栏杆有规定: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均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
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3、栏杆离地面或者屋面0.1m高度内不应留空;4、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故楼主所说的栏杆高度应减去
女儿墙的高度,即:H=1.2-0.5=0.7m高(因为是高层,栏杆高度采用最大1.2m,女儿墙高度0.5m,故栏杆高度为0.7m)。希望以上能够帮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