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在我手里,现在可以重新托管吗?

档案在我手里,现在可以重新托管吗?我是04级的毕业生(成教大专毕业),毕业时学校把档安直接给我了,我不懂这方面的手续,一直放在家里,人就去外地工作了。当时工作的单位没要求我提供档案,只是签了骋用合同。大约两年后,我辞职回了家乡,因为想把社保转回来,父亲拿着我的档案去人事局办了托管,但因为各方面原因,社保没有转回。回家大约半年后,我又进入了当地一家国企工作,也只是签聘用合同,没要我的档案。我就觉得把档案托管在人事局没用,想拿出来,人事局的人告诉我要单位开接收证明,我就去找人事部经理开了,当时人事部经理告诉我,只有公司的正式有编制的员工才接收档案,我说不要公司收,只要出个接受证明我自己拿着。人事部经理就给我开了证明,所以现在档案在我自己手里,而且因为保管不善,人事局装档案的封条被磨破了。现在无意中听到,自己拿档案是无效的,如果以后转正不能算工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而且今年公司跟我们签的合同变成了“劳务派遣合同”。我对这方面一点也不懂,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因为以后我可能会转正,成为正式的编制员工,如果档案在我自己手里是不是就作废了?现在能重新到人事局托管吗?该怎样处理最好?谢谢!

这个不需要的,
只要有档案且为真实的,就可以了,
你可以去人事局直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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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9-09
档案是不能放在自己身边的,交到你生源地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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