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与案别有什么区别?

在公检法机关装订案件卷宗时,案卷封皮上有“案别”和“案由”两项,分别是什么意思,应该如何填写。
是不是案别应该填写案件的具体种类,如借贷、故意杀人等,案由填写案件的内容提要?

  案由,是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  根据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11〕41号),对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讨论通过《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一次修正。为了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对民事案件案由作了规定。
  案由是表明该起案件的具体法律关系,有时会出现多个法律关系合并审理的情况,本诉与反诉可能是一个案由,也可能是两个,这就要求法官助理在制作文书的时候表述清楚。
  案件的类别。民事案件指发生在法律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议,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而诉诸司法机关,请求由司法机关受理并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进行廓清和界定的案件,主要指有关财产权益方面的案件如合同纠纷,物权纠纷等以及侵权行为而发生的纠纷,比如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害(如果伤害严重,则变成刑事案件了),也包括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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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9-10
“案由”栏填违法嫌疑人姓名加案别,违法嫌疑人不明确的,可不填违法嫌疑人姓名,只填案别。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9-09
案由是指案件发生的原因,案别是指案件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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