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外资企业设立必须要资金到位才能注册吗

台湾外资企业设立必须要资金到位才能注册吗

2014年之前台商投资企业参照外资企业办理,都是注册资本认缴制,企业办理完注册登记等手续后,可以分期也可以一次性缴清;不是注册资本实缴。2014年公司法修改后,出资期限更为宽松,不再限定出资期限,企业可根据情况,自主决定注册资本到位时间。

2014年3月份正式生效的《公司法》对于注册资本进行放宽处理,取消工商年检,增加了企业年报公示等等一系列新措施,对于苏州工商官网也给出了自己的解释,下面是新公司法部分解释:
  根据全国人大新修订的《公司法》和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于2014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为:
  1.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行政决定另有规定以外,将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目前国务院明确27个行业暂不实行认缴制(见附表)。除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公司在进行设立或变更注册资本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2.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行政决定另有规定之外,取消原来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3.取消首次出资比例和货币出资比例。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可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要求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必须有首期出资,对于货币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也不作要求。
  4.取消了公司股东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资本(投资公司五年)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可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股东持有资金等情况,自主约定缴足出资的期限。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5-25
看你做什么业务和经营什么的
在章程规定的时间内注册资金是必须要实际到位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