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房租跨年如何入帐?

假如公司付08年7月-09年6月房租,18万,同时收到对方出具的发票,请问该如果做分录?因为新准则没有待摊费用这个科目,也不在预付帐款核算范围,请教
谢谢1楼回答这么快,但是你的答案我在网上看到过。能不能说具体点呢?分录该怎么做?

第1个回答  2008-07-23
对于“待摊费用”问题,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并没有完全予以取消,只是不再单独出现“待摊费用”的字样、概念而已。只要企业的相关经济业务符合准则中资产的定义,仍然可以将其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方。比如,企业预付若干月的房租,在原准则(制度)下,计入“待摊费用”科目,在新准则下,如果符合资产定义,可以计入“预付账款”科目。

相应的,“预提费用”亦是同理。比如,原计入“预提费用”科目的预提的贷款利息支出,该费用属于企业已发生尚未支付的负债,符合负债的定义,可计入“应付利息”科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7-23
长期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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