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付钱的收据具有法律效应吗?

前段时间,公司要采购一些办公用品,由于和供应商关系较熟,就应了在他那里采购,后来供应商怕这个生意跑掉,说想要定金,以便先来进货,后我有让供货商开了张收据,注明为此采购用品的定金,本想跟公司协商先出一部分定金好让供应商准备货物,后来由于多方面原因,公司取消这个采购计划,所以并未支付收据上的钱,事隔N天后,原本开的收据单找不到了,供货商现要求赔偿定金,这样的要求合理吗?我应该赔付吗?并且此供货商加以要挟,已经影响到我个人的生活和工作了,请问这样的行为构成触犯法律吗?

只出具收据,没有实际收到钱,如果原告提供不了付款的证据,法院会判决被告胜诉的。
法律分析
出具借条、收据、欠条时的注意事项: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规格、以及名称、品质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还要有债务人签字或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写清以上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收钱没给收据不承认好用吗是不对的行为。2、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3、条据最好是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迅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条件理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会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收者、借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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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30
一般情况下是有的,他是对方收到款而给缴款放流的一个凭证。
补充:比如说是单位收的款,却没有单位的印章;不知道你这个收据具体是因为什么交易活动产生了,如果想进一步了解,可以在线交谈。
第2个回答  2008-07-21
对方开了收据却没有实际收到你们的钱,应该说对方做事太不谨慎了,吃亏的是他们,如果现在是这个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你们还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现在是你们不履行,在法律上这个供应商可以不返还你们的定金,从证据上来显示的话。但是你们实际上也没有支付过,所以完全不用担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7-20
对方要求赔偿是合理的,关于采购事项,你们已经口头协议过了
还开了张收据,虽然定金并没有实际交付,
但是你收下了这张收据~~~最后还给弄丢了~~~

假如是供应商以从前你采购中有收取回扣相威胁的话,还是赔他们点钱了解了吧~~以后再找机会整他们!

不然他要是捅到你单位,损失的更大!

收取回扣是触犯法律,具体要看数额来定!对方以此相威胁也触犯法律!不过鉴于现在采购人员基本都是这个样子的,大家心照不宣就是了!

那张收据具有法律效应!
第4个回答  2008-07-20
你不用担心,原因如下:
如果开发商主张赔偿,也就索要是定金,你完全可以不搭理他,因为如果你没有支付定金给他,他怎么能给你开收据并注明定金呢?当然你承认没有给他定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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