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是指一般单位的内设机构,对外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没有民事权利。不能独立签署合同,不能独立实现经济业务的单位内部机构。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根据上述规定,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属于不对外经营的企业内部机构,如公司内设机构: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安全监察部、生产运营部、客户服务部、市场开发部、技术部、材料供应部、运输部等部门。企业内部的食堂不对外经营,仅为企业员工提供就餐则属于企业内部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