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作文的利弊

如题所述

陈晓华(深圳育才中学):作文教学是语文教学中的重头戏,教师苦心探索,各出奇招,为作文教学的“汪洋”献上自己明净的水滴。其中“下水作文”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于是有人在岸上指挥若定,有人深入水中,躬身示范,各持一端而又各有千秋。教师要不要“下水”,什么时候“下水”,“下水”的利弊如何?今天我们几位借“镇西茶馆”这方宝地结合自己的体会谈谈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和探索,大家畅所欲言吧。
李多娇(深圳育才二中):一位体育老师曾说过,要想让学生学会游泳,首先得推他们入水。让他们通过在水中的沉浮翻腾,逐渐掌握水性,并试着站立起来以自救。至于老师,所要做的是在岸上教会他们基本的动作要领,看着他们在水中扑腾,必要时拉一把而已。这种方法虽然粗鲁,但很实用。原理就是:学游泳的才是游泳的主体。作文也一样,学生才是作文的主体,老师永远无法替代。
朱艳芸(深圳蛇口培训中心):我认为这种风气固然存在,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否定“下水作文”。教师“下水作文”,可以缩短师生之间的距离。在共同的习作中进行情感的交流、心灵的对话、思想的碰撞,这是一种心灵上的契合。有了这种心灵的碰撞和契合,就有可能实现教和学之间的零距离。学生看到自己尊敬的老师为自己付出的劳动,心灵上一定有许多感慨,而这种感慨,是一种非常宝贵的资产,是可以取得巨大的感情回报的。在写作的时候,学生期待着老师的作文,看看老师的范文怎么样。如果很好,可以给学生一种启迪;学生觉得有道理,觉得精彩,那份敬佩之情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并且渗透在以后的语文学习当中,这是一笔难得的精神财富。
何碧峰:我并不否认这种个例,但就本质来说,“下水”还是缺少足够的科学依据。教师与教练都是“传道授业解惑”者,二者似乎颇有互通之处,但其教育目标和教学手段是迥乎不同的。游泳教练追求的最大目标是让运动员夺金牌、破纪录,为此,教练和运动员讲究“出发时间、转身时间、冲刺时间、划距、划频、速度、分段成绩”,其要求刻板而近乎教条;而作文教学的最大目标在于培养学生熟练地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为此,老师和学生讲究立意、文采、个性、风格,推崇“创作”。何况就算是游泳,也并不见得非要挺着肚皮的教练“下水”不可,我们常见的情形是运动员在池里劈波斩浪,教练员则在岸上掐着秒表“指点江山”呀!
陈晓华:蔡振华不一定是刘国梁的对手,陈运鹏也游不过杨文意。可教练给队员作一定的示范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对初学者来说,这样的示范太重要了,否则,他们就很难掌握规范的动作,运动水平也很难提高。学生学习写作也是如此。
何碧峰:在技巧方面,我们固然不反对和排斥模仿借鉴,但我认为作文是忌讳“动作规范”的。就算“下水”,也应该是在学生完成一篇同类的习作之后。如果教师先“下水”示范,无疑会束缚了学生的手脚,限制了学生的思维,扼杀了他们的创造精神。再出色的语文教师恐怕也写不出各种风格的文章,如果全班数十个学生都模仿一种风格,亦步亦趋,那么,学生在考场上也许能写出四平八稳的文章,并获取一个不算太低的分数,却不能迸发出灵感与创造的火花。这种“下水”与我们提倡的创新教育、素质教育背道而驰!学游泳会呛水,但呛得多了就熟悉了水性。作文也是如此,写得多了就会摸出一些“门道”。培养学生创造力的最好办法是让学生自己构思,用自己的语言去表达,写出真情实感,语文老师所需要做的是给予正确的引导和及时的鼓励,而不是用“下水文”去限制学生的思维。
朱艳芸:何老师这话有点片面。我们知道,作文的思路和立意是丰富多彩的,师生之间同时习作,哪里会束缚学生的思维?莫非教师不让学生写不同于自己的构思和立意的作文不成?这不是成了武大郎开店了吗?我们提倡百花齐放,学术上也倡导百家争鸣,师生一起写作,至少可以多一种思路和创造,如果教师在充分肯定学生的基础上,比较师生作文的优劣,给予正确的引导和鼓励,又何来限制之说呢?应该说,“下水作文”更能开阔学生的思路和视野,丰富学生的写作思路才是。
何碧峰:创作源于生活,而老师和学生的生活内容有天壤之别。老师如果表现的是自己的生活、是自己的真情实感,那么,其结果往往要么是难以引起学生的共鸣,要么是成人化的话语不适合给学生做范文,甚至是“儿童不宜”。怎么办呢?只有为“下水”而“下水”,一个方法是硬着头皮去“下”,当“硬着头皮”也不知如何“下”时,就只好不了了之;另一个方法是老师把自己儿童化,有个老师不无骄傲地说:“我写的‘下水文’,在教师范文大赛中好几篇得了奖。我写的时候,就把自己当成班上某个学生,用他的口气来写。”如果不是为了让所有的语文教师去当儿童文学作家,这种把自己儿童化的做法就实在让大多数老师难以接受——明明是半老的徐娘,何必去假扮天真的少女?何况“假扮”并不是人人都能够“假扮”来的。如果教师“下水”的水平不能明显超过学生,那么不但不能起到示范的作用,反而损害了威信,甚至成为学生的笑柄。事实上,“下水文”不如学生的优秀作文也完全可能。“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试想,如果初三的学生写一篇《二十年之后回母校》之类的想像作文,恐怕没有一个老师敢保证自己肯定能写出超过学生的优秀习作。既然这样,有人标榜的“我布置每篇作文时都先‘下水’或和学生一同‘下水’”符合求实精神和科学精神吗?就算一些老师“下水”的水平的确很高,但是经常“下水”,会使自己成为“游泳”和“竞赛”的参与者,把“泳池”变成了展示个人技巧的舞台,却可能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是一位“教练”,忘记了“泳池”本应是“游泳初学者的学习场所”。有喧宾夺主的嫌疑。作为语文教师,的确应该加强自己的写作素养,但是,他的写作方向首先应该是教研论文,而不应该是“儿童文学”或“下水文”,这正如一位优秀的游泳教练,最重要的是掌握科学的训练方法,而不是要跟运动员比谁游得更快。还有人以为,只有通过写“下水文”才能够了解学生作文的甘苦,那么,教练是否只有和运动员同泳才知道运动员的甘苦呢?其实,老师通过撰写教研论文同样可以体会学生写作的甘苦。
陈晓华:我同意朱老师的观点,要想知道苹果的味道,请亲自尝一尝。我们在作文的构思过程中,要有意识地存储自己作文思想的过程,如主题的定位,立意的选择、确定、升华等。现身说作文,学生听来很亲切,很实在。加上老师曾经在水里游过,一定有很多体验。在取舍材料的过程中是怎样辨析、思考,最后决定;在行文的过程中,怎样选择、比较、斟酌个别词句,最后成文……如果老师能够把这些体验说出来,学生就能感同身受。这样一种境界,恐怕也是我们老师追求的艺术境界吧。倘若老师敢于把自己的作文和学生的作文进行比较,让学生讨论,老师的作文哪些地方好,哪些地方还不如学生的。并请学生说出理由来,为什么学生的作文在某个地方比老师的还要好,好在什么地方,我想,这样的作文讲评课是别具匠心的,至少不会枯燥乏味,而且学生的积极性也会空前高涨,让学生有所得,有什么不可以呢?我们面对的学生,不是高水平的学生,更不是世界一流作家,是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他们的作文水平参差不齐,有的还没有上路,特别需要引领和示范。作为教师,要想了解水的温度,先下去试试,这对调整作文的难度、了解学生作文的心理、缩短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距离是大有裨益的。
夏献平(深圳育才中学):我也想谈谈自己的感受。做学生时我是盼望看到老师的“下水文”的。从小学到高二我从没有看到过自己老师的文章,更不要说看到他写的同题文章了,虽然在老师讲评作文,特别是在为我们树立写作信心而说“写作文不难”时,我们私下就议论过老师的写作水平,也产生过“想看到老师自己的文章”的念头,却每每失望。我想,既然数理化老师讲过的题目自己会做,为什么语文老师讲过的作文自己就不能写呢?是不是语文老师大多只会说不会写?我认为,教师“下水作文”的好处,除了陈老师说的可以拉近师生间的心理距离外,还有以下两点:一是,让学生真正体味到师生间心理交流的快乐和自身欲望得到满足的喜悦。渴望与老师平等交流,是每个学生的基本心理需求。教师应该做学生最需要做而且有利于教学的事情,教师“下水作文”的本身,就闪耀着人文精神的光芒。我想,不管老师写作水平如何(其实“下水”的本身也有利于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出于对学生的关心,至少每学年得“下水”一两次,不然,你的学生也许会感到终生遗憾,你也会因此而失去与他们心理交流和提高自身威信的契机。二是,开阔学生视野,增强学生信心。学生作文与教师作文,因经历和学识水平的不同,差距较大。教师“下水作文”本身就具有很强的榜样性和示范性,既开阔了学生的作文视野,又增强了学生学好作文的信心。
夏志明(深圳育才中学):我听了大家的讨论,补充两点。一是每一位语文老师未必都有写好“下水作文”的能力,老师是具体的人,人的能力是有差异的。要求每一位老师都具备“下水”的能力也不符合客观实际。苛求“下水”能力不强的老师“下水”,恐怕勉为其难。与其让他们写出没有灵感的、四平八稳的文章,倒不如不动笔,留下这份空白,不要去污染它。“美食家”未必都能做出美味的食品,“文艺评论家”写出来的文章未必就比作家好,那又何必强求“语文老师”一定要写出供学生示范的“下水作文”呢?即使写不好“下水作文”的语文老师,也完全有可能指导学生写出好文章。再说,语文老师的工作量是有目共睹的,哪有时间和学生一起完成每一篇作文。二是让学生写好作文的方式和途径是多种多样的,再好的方法也难以换取那鲜活生动、水淋淋的真情真性的文字。而当你调动了学生创作热情、写作兴趣后,再讲方法,效果就截然不同了。就我的教学经历来看,比较而言,作文讲评课是激活学生思维、激发学生兴趣的最佳途径,其效果远胜于“下水文”。因此教师用心去批改、品味学生的作文,上好作文讲评课,是作文教学的关键。所以每一位老师不一定必须具备“下水”的能力,但必须都具备调动学生写作兴趣的能力,具备品评学生作文的能力,具备引导学生端正文风的能力。当然,“下水作文”也不是不可以做,有能力、有兴趣的老师,偶尔做一做,也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当全班学生都感到这篇文章难写、大家都茫然时,老师应当“该出手时就出手”,该“下水”时就“下水”,甚至如果自己能力不够,请人代笔都未尝不可——当然,这要实事求是地向学生讲清楚。但总体来说,没有必要大张旗鼓地提倡“下水”。
陈晓华:小鸟习飞,小孩学步,无不说明需要牵引的道理。小孩在池塘里戏水,不能没有大人的牵拉。学生开始习文,也应该由老师牵引着在习作的汪洋中遨游。问题是怎样“牵引”。古人说:“汝果欲学诗,工夫在诗外。”同样,学生学作文,工夫在文外。老师可以指导学生作文的技巧,但永远无法代替学生思考,这无疑是正确的。因此,要不要“下水”,什么时候“下水”,是经常“下水”还是偶尔“下水”,看来是不能一概而论,而要因时、因地、因学生、因老师而异。当然,这也只是一家之言,希望大家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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