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必须选出五名代表,而且是在同一张选票上写上五人的名字,通过投票、计票、唱票。大部分是有效票,但其中有一张选票上有重名,而且这是关键的一张票,如:张三、李四、王五、周六、张三,这就出现两个张三。所以有人提出异议,以为这是一张废票。如果这是一张废票,是否李四、王五、周六,在这一张选票上的得票是否作废?或者张三只算一票?另张三、李四、王五、周六每人算一票?请热心的律师帮助解惑,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谢谢!
像这个案例,大家会怎么办?
首先感谢您的回应,以上相关法律我们已经粗略看过,但没有这么详细具体,所以很难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