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产权对放弃人以后会有什么影响

如题所述

我国公民可以行使自己的放弃权利。放弃产权后对放弃人没有特殊影响。

放弃所有权。这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对所有权的抛弃。

所有权是最完整的物权,具有物权的所有权能,其中包括处分权,对所有权的抛弃也是行使处分权的一种方式。放弃所有权应以登记后生效。当然,放弃房屋所有权是以不侵害他人的权利为前提的,如该房屋存在查封和他项权利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人称放弃所有权的,是不能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

放弃所有权的,应提交所有权人表示放弃所有权的书面声明。

按照房地一致原则,房屋所有权放弃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一并放弃土地使用权,不能不放弃土地使用权只放弃房屋所有权,否则放弃所有权后的房屋系无主财产,他人依法取得所有权后可能造成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主体不一致的情形。同样,也不能单独放弃房屋土地使用权而不放弃房屋所有权。

放弃所有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无需向特定当事人做出意思表示并征得他人同意,因放弃所有权而申请注销登记的,需要提交放弃所有权的书面声明。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九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扩展资料

放弃房屋产流程:

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放弃,特别是在涉及到离婚时一方可以通过发表声明放弃。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的共同财产的类型,以便于我们来把握怎么放弃财产。

一、属于共同的财产

1.在夫妻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的约定排除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人的姓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来购买的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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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3

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继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明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得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的继承人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放弃遗产的继承人,将不再承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义务的责任。放弃遗产可能带来的后果主要有这样几种:

(1)第一顺序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

(2)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遗产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3)全部继承人放弃遗产的,遗产即成为无主财产;

(4)遗嘱继承人之一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在办理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以下是对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申请、提交材料的介绍,并附上《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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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4-16
一个共有权人放弃共有权,另一个共有权人没有事实和法律的依据可以获得被放弃的共有权。
我认为,所有权人放弃所有权的房屋,是无主房屋。无主房屋的归属,必须依据法律确认。在我的记忆中,国家关于“无主财产”,大概主要有以下规定:
第一,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以(1987)城住字第242号文印发的《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规定,无人申请登记的房屋,或虽有人申请登记但不能证实其所有权的房屋,视同无主财产,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代管。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第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在上述法律规范中,体现了国家关于无主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立法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认定财产无主的规定,应当适用或者至少大体能够适用于调整本文讨论的案例。

对于无主房屋的权属登记,我的总体看法是:
第一,所有权人(包括本案共有权人)放弃所有权(包括本案共有权)的房屋,是无主房屋;
第二,按照建设部第168号令发布的《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登记机构不能直接对无主房屋进行登记;
第三,“其中一人放弃共有人权利”的房屋,可以进行“过户”,“应当按照赠与或是买卖办理过户手续”,涉嫌规避法律;
第四,无主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第五,无主房屋由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后,房屋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凭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房屋登记;
第六,对于由所有权人放弃所有权产生的无主房屋,人民法院似不应当适用“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的规定;
第七,对于由所有权人放弃所有权产生的无主房屋,人民法院似不应当适用“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规定;
第八,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建设部第168号令发布的《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请最高人民法院对无主房屋的权属登记作出新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我国公民可以行使自己的放弃权利。放弃产权后对放弃人没有特殊影响。
放弃所有权。这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对所有权的抛弃。所有权是最完整的物权,具有物权的所有权能,其中包括处分权,对所有权的抛弃也是行使处分权的一种方式。放弃所有权应以登记后生效。当然,放弃房屋所有权是以不侵害他人的权利为前提的,如该房屋存在查封和他项权利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人称放弃所有权的,是不能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
放弃所有权的,应提交所有权人表示放弃所有权的书面声明。按照房地一致原则,房屋所有权放弃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一并放弃土地使用权,不能不放弃土地使用权只放弃房屋所有权,否则放弃所有权后的房屋系无主财产,他人依法取得所有权后可能造成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主体不一致的情形。同样,也不能单独放弃房屋土地使用权而不放弃房屋所有权。放弃所有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无需向特定当事人做出意思表示并征得他人同意,因放弃所有权而申请注销登记的,需要提交放弃所有权的书面声明。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九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4个回答  2015-04-16
说的简单一点,就是这个东西以后就不是你的了。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们建议老年人在活着的时候千万不要放弃自己居住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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