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上24休48属于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三种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中的综合工时制度。具体指劳动者上24小时班接着休息48小时,即工作一天一夜休后休息两天两夜。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度。对于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劳动者可以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是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拓展资料:
标准工时制度,也称为标准工作制度,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是标准和基础,是其它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标准工时制工作中上24休48是指上24小时班之后休息48小时,也就是上一天一夜休两天两夜的意思。属于我国工时制度中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行业包括三种情况
1.交通、渔业等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
2.类似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岗位;
3.宾馆、旅店等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扩展资料:
工时制度即工作时间制度,我国现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即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标准工时是我国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工时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无论劳动者平时工作时间数为多少,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数不超过以标准工时制计算的应当工作的总时间数,即不视为加班。若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报酬,且延长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