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权益受侵害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如题所述

你问的问题,是不是类似女子出嫁后,户口仍留在原村集体,但原村集体不同意按普通村民对待,将其视为"外人",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事情.

这种情况现在并不少见,多发生在一些有土地被征用或即将被征用的村子,为了保留村民身份,分到土地补偿款,很多妇女出嫁后,也不把户口转走.

各地对这种现象,做法也不一,有的会按普通村民标准分,有的按比例分,有的完全没有分.

对个这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也很难一刀切,各地经济发展水平,风俗习惯不尽相同,对一个地区比较合理的做法,可能到了另一个地区照搬照套就会显失公平.法律上赋予村集体或村民小组比较大的自主权,即由村集体或村民大会来决定,按大多数村民的意见办.

所以,法院对于这些要求确认村民身份,或要求与普通村民享受同等待遇的案件,一般是不会受理的.

当然,如果是做为普通公民意义上,权益受到损害,这时起诉到法院,是必须受理的.比如村民大会同意出嫁女享有同等权益,但某些村干部或村集体违背决定,故意不分、截留等,这时就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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