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的回答,另外确认一下是不需要盖档案局的章吗?
追答有说明是要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章,实际上只要盖上工作医院的人事部门的章就行(你只要注册在这个医院,虽然你的档案可能不在这个医院或这个地方,但医院也没有理由不盖章的),如果是小诊所要先盖上小诊所的章再到上一级主管部门卫生院加盖个章就行,当然有档案的单位盖上单位人事部门的章最简单,但比如说如果你是广西人北漂到北京医院当护士的,你怎样可能还要回去数千里外的广西的你的档案所在地的档案托管单位盖章,那不是扯蛋吗?
所以只要是你工作并注册的执业单位盖章就行的,你既然已经在单位工作,单位肯定就已经认或你的工作了,单位的人事部门应该无所谓你的档案是在何处也应该为你盖章的,至于档案在哪里,单位的人事部门已经盖章了,那审核部门就没问题了。。。
不过如果工作单位相对稳定了,最好还是要把个人档案从你原籍调放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事部门,最好放在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特别是有技术职称和晋升工作年限的要求的工作(如护士医生等工作),否则这些技术职称的聘任时间和工作年限的起始时间文本证据都要放入个人档案里才能保存下来,以后晋升更高一级职称或算工作年限就能在个人档案中找到依据。。。这样你以后就再也就不会有这类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