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超过37天的话还能不能继续拘留!要是警察说案件不清要继续侦查需要什么条件?检察院没有批捕!

刑事拘留超过37天的话还能不能继续拘留!要是警察说案件不清要继续侦查需要什么条件?检察院没有批捕!
你好!这位杜永清先生 请问你还在不在 能不能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想咨询一下你一些问题·和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你说明一下!

根据法律规定和我的辩护经验,如果37天内没有转为逮捕,就需要放人。如果警方认为需要继续侦查,可以取保候审。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事关重大,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可以进一步联系。到http://www.lawbar.com.cn/ 可以找到我。

参考资料:http://www.lawbar.com.cn/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9-19
《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由此可见,检察院没有批捕的,应当立即释放。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如果公安机关不释放人,又不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可以到检察院控告违反程序。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