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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过来】我把我的房子出租,获得租金,属不属于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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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答案 推荐于2017-09-20
首先确定是否物权很简单,我国《物权法》采取“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只能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种类,而不能推测或创设;其次,房屋租金是所有权(物权)人,基于合同关系(债权)而享有的收益,是债权。再详细一点,你出租房子收取租金是一种处分行为(物权),但如果应为租金或其他问题产生纠纷,就是合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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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第1个回答 2014-03-21
出租房子的行为属于物权处分行为,但并不设定任何物权种类,承租人取得的房屋使用权系债权,不属于用益物权,物权只能法定,不能约定创设。
第2个回答 2014-03-21
好像不属于吧,具体解释我忘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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