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生积蓄存入武汉商业银行(现汉口银行)被银行人员挪用,如今急病需钱治,银行却说无权兑付,要按司法程序,等案情了结。可病不等人,违法的不是我,犯罪的不是我,凭什么明明是自己的钱,现在却不能用来救自己??难道我就只能做个有钱的等死者?
钱被银行人员挪用,现警方已介入调查。可我的病等不了,于是我找银行领导,我天天找,日日找,夜夜找,希望他们能帮我想办法解决,我恨不得跟银行领导下跪拿走本就是属于我的救命钱,可是他们的答复还是等案情了解,现无法解决,无权解决。好笑吧?难道违法犯罪的是我吗?凭什么要我来承担后果?武汉商业银行如果连为储户看钱的本事都没有,还开什么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