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是不是同一法律关系

如题所述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不是同一法律关系。非法集资涉及刑事责任,而民间借贷纠纷仅是民事责任。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一直以来纠缠不清,难以划分明确的法律界限。在民间借贷纠纷中,经常出现非法集资的情况,这种现象目前比较普遍。但是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区别是:民间借贷只存在于正常的双方主体之间,用于经营生产或者其他用途,意图比较明确,同时对象比较特殊,一般在普通朋友、同事、亲戚之间发生。而非法集资体现了一种吸收和存储的功能,会破坏金融秩序。比如有一方吸收了公众的存款,按照高额利息存储后再对外进行借贷,赚取一定的利差,破坏了金融机构的秩序。
  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曾出台《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有非法集资的犯罪,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8月6日《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时,又对此问题进行了重申。这里即应用了“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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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12
如果借贷与集资是同一个事情,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同一批人,同一笔钱,同一个事情,三同。
第2个回答  2015-02-08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他们要受不同的法律调整,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要受民法通则、民诉法的规定办理,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要按照刑法和刑诉法的规定办理。
第3个回答  2015-02-08
不一样哦!民间借贷,泛指在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借贷活动。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2-08
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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