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对形式的见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22
1、柏拉图的理念

柏拉图的哲学基础通常称之为理念(大写Idea指理念;小写idea常指观念。)

柏拉图将世界分为两部分,可感世界和理念世界。可感世界即可见可感的万事万物;理念世界高于可感世界,由诸多完美的理念组成。

洞穴比喻比较生动形象地描述了理念。生活在洞穴中的人,捆缚身体,面向洞壁。洞壁上所见皆为影子,所有人都以为这些影子就是世界的真实面目。有一个人挣脱束缚,跑出洞穴,见到了世界万物的真实样貌。他跑回洞穴告诉所有人:我们所见世界只是真实世界的影子(可感世界),外面才是真实永恒的世界(理念世界)。

柏拉图的理念大概包含以下四重意思:

1、理念作为具体事物的共相、概念、种属。这点很好理解。青苹果、红苹果、大苹果、小苹果、被咬了一口的苹果、砸到牛顿脑袋的苹果,所有的这些苹果是同一类具备共同特征的物品,它们统称为苹果。苹果这一理念为具体苹果的种属、概念、共相。但是,必须注意一点,理念是先于具体事物的,先有一个完美的理念,依据理念才有了具体事物,这也是第2、3点的内容。

2、理念作为具体事物的根据,具体事物分有了理念。具体的某个苹果分有苹果的理念,每个苹果都拥有理念的一部分,理念是完满的,而具体的事物是不完满的,理念是普遍必然的本质,具体事物是个别的现象。理念是具体事物的根据、原因。

3、理念是具体事物的模型,具体事物蓦仿理念而存在。蓦仿说与分有说类似,不同在于增加了造物主的主动性。造物主在创造可感世界的具体事物时,依据理念世界的各种理念为模型。可以设想三个苹果:一幅苹果的画,一个具体的苹果,以及苹果的理念。画中的苹果以具体的苹果为模型,具体的苹果以苹果的理念为模型。具体的苹果可以毁坏消失,而理念中的苹果却永恒不灭。

4、理念是具体事物自我完善、自我实现的目标。这一点直接继承了苏格拉底的哲学思想。具体事物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无限接近理念,而理念就是自我实现的终极目标。

2、亚里士多德的形式

亚里士多德的形式,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外在的、非本质的形式。相反,亚里士多德的形式更接近于事物的本质,也接近于柏拉图的理念。形式源自《四因说》,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中,并未如柏拉图一般,将世界严格区分开。亚里士多德认为,柏拉图哲学的根本问题,就是理念与具体事物分裂。

事物有四因,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目的因。一个石像,其质料因是石头(材料、基础成分);形式因是石像呈现出的样貌、性状、概念(如狮身人面、断臂维纳斯等);动力因是雕刻者(或者含雕刻工具);目的因是石像的功能、目的(如纪念、美化等)。

亚里士多德,进一步将形式因、动力因、目的因合为形式。实体(个别的事物)由质料和形式组成,这一理论是对早期自然哲学至柏拉图哲学的继承和改造。

质料与早期自然哲学的本原对应,形式与巴门尼德的存在、柏拉图的理念相对应。而质料和形式的关系,可用潜能和实现来表达。质料是形式的潜能,形式是质料的实现。

以上,实体形式中同样包含了实体的概念(形式因)、根据(动力因)、目的(目的因),与柏拉图理念的四重含义非常接近。

3、两者的区别

亚里士多德的形式与柏拉图的理念的区别大概在于以下两点:

(1)形式并非像理念一般与具体事物分离开来,它与具体事物一体,是实体的一部分。因此,形式无分有、蓦仿在具体上的延伸,即没有一个存在物是以形式为基础。形式即存在的形式,存在即形式的存在。(这一句话非常重要)

(2)质料类似于自然哲学的本原(如水气火土),形式类似于理念。但并没有形式高于质料,亦没有形式高于或先于具体事物(或实体),它仅仅是具体事物的概念定义、种类属性。

形式和理念是先于、还是后于具体事物;开启了此后的哲学世界共相殊相、唯名唯识、理性经验之争。此后,二者的优先性问题成为大多数哲学家必须要站队的选择。

然而,形而上学却同时表现出这样一个矛盾,即想要理解“存在”,你必须在明白了理念和形式后,再将二者彻底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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