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人类的伴侣,是许多人的家庭成员之一,由于狗生性聪明,又还通人性,能够帮助人处理许多问题,是许多人极度看重的伙伴,因此许多人都喜欢狗,走在每座城市之中,无论城市大小,都可以看见许多爱狗人士的存在,虽然狗是乖巧,只不过有的时候,狗还是会闯出一些祸出来。
一、女孩遛狗,绳子绊倒老人致死。在8月18日有一段视频刷爆网络视频,8月17日17时18分许,一名小女孩牵着一条狗穿过马路,几秒后,该宠物狗追着另一只小狗冲出来。此时,狗绳拖在地上无人牵引,随着宠物狗跑动,狗绳绊上一名老人的脚,老人随即被绊倒且头部着地,流了大量血。当小女孩看到这一幕之后,便飞快的逃离了现场,事后,家属和警方已经找到牵狗的小女孩,但她并非狗主人,狗主人当时把狗绑在门口,小女孩解开狗绳带狗出去玩,结果没拉住发生了视频中的那一幕。
在老人死后,官方进行了通报,认为该事件为一起意外事故。就狗的主人和12岁的小女孩该谁出来承担责任,网友产生了争执,那么狗的主人和12岁的小女孩,谁的责任会更大呢?个人认为,如果要划分责任,就需要针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然后再做判断。
二、根据情况不同划分各自不同的责任在本起案例之中,虽然老人的死是由12岁的女孩造成,可是12岁的小女孩并没有主观上的故意,虽然在事发之后女孩有逃离现场,可是女孩年仅12岁,根据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标准,年满14周岁至16岁,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八项重罪承担刑事责任。而12岁,在法律上属于无刑事责任年龄,尽管因女孩过错,导致了无辜老人的死亡,该女孩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她应当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8~12岁为限制民事责任人,出现相关问题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而小女孩是趁着狗的主人不注意,或者是未经主人的许可而将,而偷偷将狗狗笼打开将狗牵出门,那么小女孩的监护人就要承担大部分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
如果狗的主人将狗已经完全关好,对于小女孩将狗带出门并不知情或者是阻止过女孩遛狗的请求,对于狗的管理和饲养也符合佛山或是广东的犬只管理办法,并且对于这条狗已经办理了相关合法饲养手续,那么狗的主人就是尽到了自己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在本次事件之中就不用承担或者是承担少部分责任,如果在此之中存在问题,狗的主人就极有可能要承担全部责任或者是部分责任,因为在此之前有出现过类似的案例,结果就因为狗的主人相关合法手续不全,法院判狗的主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由于这起案件并不属于刑事案件,现在公安部门正在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