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防治“白色污染”的有什么样的措施?

如题所述

早在1985年,美国人均消费塑料包装物就已达23.4千克,日本为20.1千克,欧洲为15千克。进入90年代,发达国家人均消费塑料包装物的数量更多。我国1995年人均消费塑料包装物和其他塑料制品为13.12千克。从消费量来看,似乎发达国家的“白色污染”应该很严重,实则不然。究其原因,一是发达国家很早就严抓市容管理,很少有人随手乱扔废旧塑料包装物,基本消除了“视觉污染”。二是发达国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较高。以美国为例,80年代以前,处置废塑料主要方式是填埋,后来发现塑料长期不降解,90年代以后,他们转而走回收利用的路子。塑料和其他材料比,有一个显著的优点:塑料可以很方便地反复回收使用。废塑料回收后,进行分类、清洗后再通过加热熔融,即可重新成为制品。从组成看,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均由碳氢元素组成,而汽油、柴油等燃料也是由碳氢元素组成,只不过分子量较小。因此,把这几类塑料隔绝空气加热至高温,使之裂解,把裂解产物进行分馏,可制得汽油与柴油。现在许多发达国家已建立起了一套严密的分类回收系统,大部分废旧塑料包装物被回收利用,少部分转化为能源或以其他方式无害化处置,基本消除了废旧塑料包装物的潜在危害。

美国制定了《资源保护与回收法》,对固体废物管理、资源回收、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技术研究、系统建设及运行、发展规划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加利福尼亚、缅因、纽约等10个州先后出台了包装用品的回收押金制度。日本在《再生资源法》、《节能与再生资源支援法》、《包装容器再生利用法》等法律中专门列有条款,以促进制造商简化包装,并明确制造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各自的回收利用义务。德国在《循环经济法》中明确规定,谁制造、销售、消费包装物品,谁就有避免产生、回收利用和处置废物的义务。德国的《包装条例》将回收、利用、处置废旧包装材料的义务与生产、销售、消费该商品的权利挂钩,把回收、利用、处置的义务分解落实到商品及其包装材料的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细微环节,因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效性。近年来,一些国家大力开展3R运动:即要求做到废塑料的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目前,在德、日、美等国家,由于重视对包装材料的回收处理,已经实现了塑料的生产、使用、回收、再利用的良性循环,从根本上消除了“白色污染”。

研究开发降解塑料也是消除“白色污染”的一个重要途径。降解塑料具有与普通塑料同样的使用功能,但在完成其使用功能而被废弃后,其化学结构可以在某些条件下发生变化,使高分子分解成分子量较小的分子,最后,被自然环境所同化。降解塑料有三类:光降解塑料、生物降解塑料及双降解塑料。但是现在许多降解塑料并非100%降解,只是把塑料变为塑料碎片。目前在世界上降解塑料还远远没有得到大规模使用,开发使用降解塑料也只能作为解决白色污染的辅助措施。

此外,加强环保宣传,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是解决“白色污染”及其他各种形式污染的前提。例如,要回收废塑料,就要实行垃圾回收分装制度,把不同类的垃圾放在不同的垃圾桶内,这就需要我们有高度自觉的环保意识。

绿色小贴士:选择塑料食品袋时的注意事项

为有效降低使用塑料制品的危害,在选择和使用塑料食品袋或一次性餐盒时要慎选慎用。

(1)购买熟食、点心等直接入口的食物时,最好自带餐具或标准塑料食品袋。购买标准塑料食品袋,最好到正规的商场(店)购买知名品牌的产品,产品的外包装袋上要有中文标志,标有厂名、厂址和执行标准,并在明显处注明“食品用”字样。同时,冰箱里的冷藏、冷冻食品也应该用保鲜膜或保鲜袋,不要用普通的塑料袋代替。

(2)禁用彩色塑料袋直接盛装食品。因为塑料袋染色的颜料渗透性较强,遇油和遇热时容易使颜料中的化学成分渗出。另外,不能用聚氯乙烯塑料制品存放含油、含酒精类食品及温度超过50℃的食品,否则袋中的铅会溶入食品中。塑料袋还会释放有毒气体,侵入到食品当中。

(3)消费者可以用以下方法辨别塑料食品袋是否有危害:一般无害的塑料袋呈乳白色、半透明或无色透明状,有柔韧性,手摸时有润滑感,表面似有蜡,遇明火易燃,离火后仍能继续燃烧,无异味。而有害的塑料袋颜色混浊或呈淡黄色,手感发粘,燃烧有异味。另外,如把塑料袋置于水中并按入水底,无害塑料袋比重比水小,可浮出水面,有害塑料袋比重比水大,则会下沉;无害塑料袋气味很弱或没有异味,有害塑料袋有一股难闻的气味;用力一抖,无害塑料袋发声清脆,有害塑料袋则声音闷涩。

(4)真正的环保餐盒应该是颜色、质地均匀,手感好,强度高,不易撕裂,盛冷热食品时没有异味散发,易于回收利用和降解。而假冒的环保餐盒摸起来软绵绵,轻轻一撕就会破裂,且有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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