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转回质押券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 转回质押券委托——如果证券帐户提交的质押券对应的标准券剩余,客户可委托证券公司向交易系统提出质押券的申请。
(2) 转回申报质押券——当日,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交易系统申报转出质押券指令。申报代码为“09****”,交易方向为“买进”。其中“****”为相应债券的后四位代码。
(3) 交易系统前端检查——出现以下情况,转出失败:转回申报指令中的转回数量大于该账户当时的同品种可转出数量(可转出数量=质押库内该帐户的同品种余额+当日该帐户已成功申报转入的同品种数量);质押券转回数量折算的标准券大于其当时可融资额度(转回成功后,交易所前端实时扣减该帐户的可融资额度,并实时增加现券的可用余额。投资者可在交易系统将当日转回的现券卖出,或结合转入处理,可实现当日换券)。
(4) 质押券出库——T日日末,交易所将质押券申报数据发结算公司。结算公司在申报当日日末将相关债券转入结算公司的质押库。如果转出现券未卖出,将在当日日终过户到投资者证券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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