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
二、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
三、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线下流程完成后,学生即视为在校生,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实现“人籍一致”,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的信息为准。
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
通知指出,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
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基本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三、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四、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五、享受资助信息;
六、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