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父母给女方留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和他妈住一起,他妈退休职工,他工人,就我没有正式工作,靠打工。他妈房产95%,他5%,他工资也从不给我,他妈理家,因他妈时不时总言语欺负人,他也受他妈影响也说住他们的吃他们的了,我提离婚他不签字,现在我想拿我父母留的钱交首付,自己挣个平米小的房子,离婚他不离,我又不想再委屈的住下去,像没事跑他家要饭去了一样,孩子也12了,现在的问题是我父母已经不在了,留下的钱也是不多的救命钱,我在这家已经呆的绝望了,没有一点心情,这种情况下我买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谢谢爱心人士!

1、你父母留给你的钱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2、如果你要买房首先必须把婚离掉,如果不离掉的话把房子买了,这个就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了,到时候在离婚就会分割你的房子;
3、所以说可以把钱攒着,等你解决好自身问题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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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22
钱是你的婚前财产。但是你买房,没有特殊约定,就是共同财产了。
第2个回答  2018-10-22
你父母出钱登记你名字,属于对你赠予,不过后面还款如果是你还,或者使用男方钱还,这部分男方离婚可以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3个回答  2018-10-22
说通俗明白一点,如果你有材料证据证明那些钱是你父母留给你的,那么离婚单独判给你就稳了,否则要是男方父母做人恶心一点,离婚非认定那是共同财产,法院也没办法只能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不过我猜测你父母顶多就是给了你口头的说法吧,虽然口头说法也有法律效力,但是你得证明你父母说过这话啊,这才是最大的症结所在,中国其实比较不太注意遗嘱这事,反正自古以来父母的财产肯定是留给子女的,可是一旦出现问题就很麻烦,尤其是多子女争财产的时候
所以你要从“钱是从你父母那的来源”这个点来做突破口
第4个回答  2018-10-22
需区别对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根据你的描述,你们二人已结婚,不适用第一项。你们二人目前打算离婚的话,根据以下两种情形请求返还嫁妆。一,如果你们二人婚后未一起生活,可请求返还嫁妆。二,如果父母给嫁妆造成生活困难的,可请求返还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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