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一年级的学生被高年级的学生撞倒在地,导致手摔骨折,学校又不能找出当事人,该谁来负责

如题所述

学校负责。

一般情况下,学生在学校因为他人侵权受伤,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如果侵权人是未成年,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如果学校存在过错,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则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如果严重构成伤残的话,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如果学校拒不赔偿的,学生家长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学校赔偿。

法律依据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4、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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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7
我想这个问题当然是要找学校的,因为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学校就应该保护好每个孩子的健康问题,要负责的,学校找不到当事人,这一切后果就应该学校全部负责的,调出监空,查明事故的前因后果,要负一切责任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9-17
学校必须负责人,这个孩子在学校,学校对孩子使用监护责任的。没有找到肇事者,学校给孩子应该上意外伤害险了。和学校好好沟通解决。
第3个回答  2019-09-17
学校负责,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就是学校全责监护,有意外当然学校负责。
第4个回答  2019-09-17
学校也要负一定责任。学校一般都给孩子上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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