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每盒香烟上都写着吸烟有害健康?

什么烟好抽一些

这是法律和国际公约规定的,有关国际公约、协定和法律法规摘录如下,因为是从本人的文件夹中复制的所以没有相关链接,如果需要,你可以将相关法规文件名称输入百度中进行搜索。另外,我个人觉得最好抽的烟还是无烟,仅供参考

20世纪70年代,第三次世界反烟浪潮
基于大量对吸烟导致疾病的研究,1969年,WHO下属的泛美卫生组织指导委员会美洲区域委员会及欧洲区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控制吸烟的决议,控烟运动翻开了第三个新的篇章。决议内容包括:吸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禁止在世界卫生组织开会的场所吸烟。1983年第5届“吸烟与健康”国际会议上规定,含有20毫克/支以上焦油的卷烟,在世界范围内停止生产与出口。所有卷烟及烟草制品应注明“吸烟危害健康”的警告,并明确标出焦油、烟碱、一氧化碳的含量。1989年《欧洲经济共同体关于卷烟焦油量的限制》草案中明确规定:“在欧洲经济共同体内销售的卷烟从1992年12月31日起,最高焦油量限制在15毫克/支以内。到1997年12月31日,最高焦油量限制在12毫克/支以内。”此草案得到欧洲及共同体国家法律上的认可。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家还实施了烟草危害赔偿法。1999年4月,俄勒冈州法院裁定菲利普•莫里斯公司须向一名患肺癌死亡的卷烟消费者家属赔偿8100万美元,这是历史上单一卷烟消费者所获得的最高金额的赔偿。1988年4月7日是WHO成立40周年纪念日,这一天成为第一个“世界无烟日”。在以后的每个世界无烟日,WHO都向全球发行专题材料,提供控烟的基本信息和建议。从1989年起,“世界无烟日”改为5月31日。在WHO的号召和推动下,到1995年,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的办公室成为无烟环境。从1996年7月1日起,国际民航组织开始在国际航班禁止吸烟。
20世纪末21世纪初,第四次浪潮
第四次控烟浪潮是以落实“缔结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构想为标志掀起的。1998年,WHO新任总干事布伦特兰博士提出了作为内阁两大新项目之一的无烟倡议行动,并将制定《烟草控框架公约》作为任期目标。1999年第52节卫生大会通过了WHA52.18号决议,决定着手制定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相关议定书,同时将成立由所有成员国参加的政府间谈判机构和框架公约工作组。2003年5月21日,在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经过历时4年6轮的谈判,世界卫生组织的192个成员国通过了第一个限制烟草的国际性公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它标志着烟草控制已经走向以国际法为依据的全球控烟,控烟运动的形式已由个人、组织或国家的行为提升成为全球范围内有组织的、有计划的统一行为,第四次反烟浪潮正在席卷全球的每一个角落。
(《三联生活周刊》2005年第9期)

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卷烟条与盒包装纸规范规定条例》在哪里能找到?

第二节 控烟法现
一、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该法 199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对禁止吸烟作出规定:国家加强对烟草专卖品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高烟草制品的质量,降低焦油和其他有害成分的含量;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国家制定卷烟、雪茄烟的焦油含量级标准。卷烟、雪茄烟应在包装上标明焦油含量和“吸烟有害健康”;禁止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播放、刊登烟草制品广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该法 1991 年 6 月 2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对未成年人吸烟作出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该法 1991 年 9 月 4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1 次会议通过。对禁止未成年人禁烟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立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的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该法 1994 年 10 月 27 日第八届全国人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 1995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对公共场所烟草广告宣传作出明确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并在第四十二条中制订出惩罚条例,违反规定,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可以并处广告费用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
二、法规和条例
(一)学生不吸烟规范
1981 年 8 月 26 日,教育部发布《中学生守则》,其中第六条明文规定:“生活简朴,讲究卫生,不吸烟,不喝酒,不随地吐痰。”全国各中学积极落实,在禁止中学生吸烟方面,明显地起到“拨乱反正”的作用,改变了“文化大革命”期间有较多中学生吸烟的严重现象及其所造成的危害。 1991 年 8 月和 1994 年 3 月,国家教育委员会相继颁发《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不准中小学生吸烟作出更为严厉和明确的规定。
(二)列车上禁烟
1985 年 9 月 2 日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发布,《关于禁止旅客在列车上随地吐痰、乱扔脏物和在不吸烟车厢内吸烟的规定》,该规定要求:在旅客列车上,禁止随地吐痰、乱扔脏物和在不吸烟车厢内吸烟;对在不吸烟车厢吸烟者,要进行劝阻,令其到指定地点吸烟,不听劝阻者,罚款五角。该规定当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三)媒体禁止烟草广告
1987 年国务院颁布《广告管理条例》,禁止利用广播等媒体做卷烟广告。 1988 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广告客户申请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外的媒介为卷烟做广告,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授权的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此后,国家工商行政管部门对烟草广告作了一些限制性规定,并于 1992 年 7 月 29 日发出《关于坚决制止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刊播烟草广告的通知》,重申禁止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刊播下列涉及烟草内容的广告:( 1 )冠以烟草商标名称的特约刊播栏(节)目、文艺演出和体育赛事预告形式的广告;( 2 )前述形式的广告,虽不冠以烟草商标名称,但在画面、背景等处显示烟草产品或其商标,或不含有烟草产品或其商标,但属于烟草产品的创意广告;( 3 )在介绍烟草企业的广告中,介绍烟草产品或其商标;( 4 )关于烟草产品获得各种荣誉称号的祝贺广告。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还规定,烟草产品商标同时用于其他产品的,刊播其他产品广告时,必须注明该产品的名称,否则视同烟草广告。同时强调指出,上述媒介以外的烟草广告,也要从严控制。
(四)民航班机上禁烟
1983 年中国民航在国内航线旅客班机上实行禁止吸烟,受到了绝大多数旅客的欢迎,并荣获世界卫生组织颁发的“最早在民航班机推行禁止吸烟”的奖状。 1992 年 9 月,国际民航组织第 19 届会议对在国际航线旅客上禁止吸烟问题做出决定:强烈要求所有会员国在 1996 年 7 月以前在国际航线旅客班机上禁止吸烟,为贯彻这一决议,中国民用航空局 1993 年 3 月 18 日发出《关于在国际航线旅客班机上逐步实行禁止吸烟的通知》,规定从 1993 年 7 月 1 日开始,在中国国际航线旅客班机上逐步实行禁止吸烟,各航空公司在飞往香港的旅客班机(包括加班机、包机)上一律禁止吸烟。从 1994 年 1 月 1 日开始,各航空公司在空中飞行 6 小时(含)以内的国际航线旅客班机(包括加班机、包机)上,一律禁止吸烟。从 1995 年 1 月 1 日开始,各航空公司在所有的国际航线旅客班机(包括加班机、包机)上一律禁止吸烟。各航空公司在上述规定时间实行禁烟的航班的《旅客登机卡》上必须印有“飞机上禁止吸烟”的字样;飞机上“禁止吸烟”'的标志灯必须在空中飞行的全过程中开放。飞机上广播必须增加上述航班禁止吸烟的广播词。乘务员要经常检查旅客执行禁止吸烟的情况,发现有人吸烟应予立即劝止。
(五)交通工具及等候室禁烟
1997 年 1 月 7 日,爱卫会、卫生部、铁道部、交通部、建设部、民航总局发文执行《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禁止吸烟场所必须设立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禁止吸烟场所不得设置烟草广告标志,不放置吸烟器具;公共交通工具车身不得设置烟草广告标志;对违反该规定的经营或管理单位,由卫生及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或通报批评、取消有关荣誉称号,并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给予警告、罚款 500 元~ 1000 元的行政处罚。以上处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对违反该规定的个人,卫生检查员应对其进行教育,责令其停止吸烟,并处以 10 元的罚款;对经教育、劝阻仍不执行该规定者,可处以 2 ~ 5 倍罚款。铁道部和交通部还就上述禁止吸烟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就相关问题作了更详细的规定,分别于同年 6 月和 12 月发布执行。
三、地方法规选介
(一)澳门
澳门限制和预防吸烟的法律于 1983 年 5 月 17 日通过,后经修订重新于当年 6 月 7 日公布,名称也改为《吸烟预防及限制》制度,公布之日起, 6 个月后生效。该制度包括:烟草的定义、宣传的禁止、吸烟的禁止、消极的宣传以及含量、出售的宣传限制,违例处分、责任的推断、职权、司法权、吸烟害处之传播、生效等 12 条。制度要求:“应在为消费者吸食的香烟及含有烟草的其他产品之包装最显眼处以简洁的文字标明,提醒消费者有关烟草的有害影响及使之产生放弃吸的意念,用毫克标明每支香烟含有尼古丁及浓缩物或焦油授含量或最低限度分等级而以低、中或高来指出上述的含量。”
对没有上述说明的标贴、海报、图画或绘画、音像以及其他宣传媒介,禁止对烟草作出宣传。“禁止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及广告商在不直接供吸食烟草之用的消费品上装设一种以烟草为为的或含有烟草制品的名称、商标或标志。在墙壁上或安装于支承结构上的广告及海报内,第四条一款所指说明应占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 20 %。”
制度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有“提供卫生服务的所有单位;为儿童而设的地方,尤以儿童院为然;学校;室内运动场所;电影院、剧院、及其他室内表演场所;非用作集体运输(正常班次)的载客重型车辆;博物院、图书馆、阅读室及陈列室;载客之集体运输车辆;升降机;在服务中之计程车(的士),当司机或任何乘客有异议时。”
制度还规定:对违犯者吸烟地罚款 100 澳元,违犯宣传及售卖香烟广告的规定,罚款 500 ~ 20000 澳元。六个月内再犯,罚款将视严重性及经济能力增加。当局须定期发布有关吸烟害处的报告书及资料。
(二)香港
香港吸烟条例产生于 1982 年 8 月,几经修订公布。 1999 年 7 月 16 日再予修订生效。该条例称吸烟(公众卫生)条例共分六部,即导言、禁止吸烟区、烟草产品的售卖、烟草广告、禁止售卖或给予烟草产品、补充条文。该条例称作吸烟条例,法理上与内地一些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如禁止吸烟区的规定有四条:( 1 )禁止在某些指定区域内吸烟,( 2 )禁止在交通工具内吸烟,( 3 )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展示禁烟标志,( 4 )在食肆外面展示禁烟标志。条例对禁止吸烟区如何划定以及禁烟标志如何展示都有详细的规定。对于违反在指定禁烟区或交通工具内吸烟者,“即属犯罪,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 5000 港元。”
(三)上海
上海市人民政府 1994 年 9 月 19 日发布规定《上海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各(舞)厅、音乐茶座室、室内体育馆(场)的观众厅和比赛厅、图书馆的阅览室、博物馆、美术馆和展览馆的展示厅、 200 平方米以上的商店(场)的经营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其等候室、医疗机构的候诊室、诊疗室、病房、学校的教室、实验室等室内教育活动场所、托幼机构的幼儿活动场所禁止吸烟。
对违反该规定者处以 500 元至 2000 元罚款,屡教不改的,可并处责令停业整顿,该规定于当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四)北京
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1995 年 12 月 21 日通过《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条例规定:该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实行“限定场所、单位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的原则。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为:医疗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除前项以外的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会议室、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体育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科技馆、档案馆、少年馆、商店,金融业、邮电业的营业厅,公共交通工具内及等候室、售票厅,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鼓励创建无吸烟单位。要求全社会都支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教育、文化、卫生、新闻、宣传等部门应当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
(五)深圳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经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1998 年 8 月 28 日通过并公布,自 1998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该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公共办公室和会议室;托儿所、幼儿园;各类教育机构的教学场所、学生宿舍及其他青少年活动场所;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候诊区、注射区和病房区;图书馆、档案馆、展览馆、科技馆、博物馆、美术馆及其他各类展馆;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电梯内;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体育馆为禁止吸烟场所。歌舞厅、卡拉 OK 厅、游戏机室、音乐茶座;商场、金融业、邮电业的营业厅;拥有 100 个以上餐位的室内餐厅;公共交通的等候厅、售票厅为部分区域禁止吸烟场所。
禁止 18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吸烟。香烟销售不得向 18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呈明显怀孕状况的妇女出售香烟。香烟销售者,必须在出售香烟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或悬挂有“吸烟有害健康”内容的告示。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计算机信息网络、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烟草广告。禁止设置户外烟草广告。在本条例生效前已经批准设立的,应当在 1999 年 12 月 31 日清除。
条例要求深圳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控制吸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吸烟危害身体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协凋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开展控制吸烟活动,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罚,还要求公安、教育、文化、新闻、城管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应当协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控制吸烟工作。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定期免费播放或刊登公益性广告,向公众宣传吸烟有害健康。
条例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可以处 20 元~ 3000 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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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8-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卷烟条与盒包装纸规范规定条例

什么烟其实都差不多,就是看个人喜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8-20
我记得着好象是法律规定的;
长嘴利群 中华 大熊猫
第3个回答  2008-08-20
因为抽烟确实有害健康
第4个回答  2008-08-28
因为吸烟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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