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签订的条约中有哪一个是不用割地的?

如题所述

《天津条约》、《辛丑条约》、《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望厦条约》、《黄埔条约》。

1、《天津条约》:是清咸丰八年(1858)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2、《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清朝与大英帝国、美利坚合众国、大日本帝国、俄罗斯帝国(沙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德意志帝国、意大利王国、奥匈帝国、比利时王国、西班牙王国和尼德兰王国(荷兰)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不平等条约。 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

3、《五口通商章程》:《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公布(1843年) ----- 1843年,清朝代表耆英与英国璞鼎查在虎门订立《中英五口通商章程》作为《虎门条约》的一部分。

4、《虎门条约》:1840年至1842年英国发动的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以清朝政府被迫签订<南京条约>而告结束。战后,英方利用清朝政府对国际惯例和己方利益的无知,引诱清方就通商口岸的各项制度在南京和广东继续谈判。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7月,双方达成海关税则,22日,英方在香港首先公布了《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10月8日,清朝钦差大臣耆英、英国驻华全权公使璞鼎查各自代表两国政府在广东虎门签订《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又称《虎门条约》。

5、《望厦条约》:又称《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清朝与美国在澳门的望厦村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6、《黄埔条约》:又称《中法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10月24日清朝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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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02
中国近代史以1919年为终止,
期间跨越了79年,其中清朝70年共签署了411个不平等条约。另有民国北洋政府签署的100多个条约。
其中涉及到领土的条约总体上还是占极少数的。
比如对英国,涉及割地的就是4个条约:
《南京条约》割香港岛,《北京条约》割九龙半岛,《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新界,《订租威海卫专条》租威海卫。
比如对沙俄:
《瑷珲条约》割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北京条约》割乌苏里江以东(含库页岛),《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割巴尔喀什胡以东,《伊犁条约》割割让了塔城东北和伊犁、喀什噶尔以西。
比如对日:
《马关条约》割台澎,辽东半岛,《东三省事宜条约》承认日本租借从沙俄手中夺取的旅大地区。
总体而言绝大部分不平等条约还是以领事裁判权,通商,关税,租地建房,自由传教,赔款等内容为主。
比如《辛丑条约》赔款创纪录,但是就没有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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