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预约成功后,不能在互联网取消预约,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到车管所申请取消预约。
2、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明在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在预约结果公布时间当天,该考试计划将在互联网上截止预约,系统按照以下规则安排考试:
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按照驾驶证申请受理时间排序;
2、非首次预约科目一或者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的,按照上一次考试时间排序;
3、考试预约成功的申请人因自身原因取消约考或者缺考的,按照取消预约时间或者缺考时间排序;
4、同时符合第2、第3目情形的,按照最近一次时间顺序排序。排名在前面的优先安排考试。系统安排完毕后,将在互联网反馈公示预约结果。
已经受理成功了,那就只能按照系统给定的时间按时去报到考试。
驾考预约后有一个受理时间,如果学员预约后发现不能参加驾考可抓住这个机会——务必在驾考受理前取消。
一般来说,预约后3-5天,属于驾考受理时间,学员在确定不能参加驾考后,可在预约受理前取消约考。在驾考受理时间内取消预约,对下一次驾考无影响。
1、考试成绩不合格
自2012年6月1日起,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六章第四十六条“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规定,考生因故不能按预约时间参加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的。
2、浪费一次驾考机会
我们知道,科目二和科目三每科只有五次驾考机会,预约后不参加考试,等于浪费一次考试机会。
3、拉低驾校过关率,须补交考试费。
对驾校而言,宁可学员挂科,也不允许不参加考试。一方面浪费约考名额,一方面拉低驾校过关率。学员再约考还得交纳补考费。
参考资料来源:川北在线-交管12123取消考试预约教程讲解 考驾照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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