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婚的简介

如题所述

群婚有不同的形式。澳大利亚土著居民的级别婚是低级形式,夏威夷人的普那路亚婚是高级形式。群婚实行集团外通婚,排除了姊妹和兄弟之间通婚的可能,与血缘婚的同辈之间即兄弟姊妹通婚相比,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氏族就是从群婚直接产生的。群婚进一步发展,转变为对偶婚。对于是否存在群婚的问题,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些学者认为,群婚阶段是存在的,但不存在普那路亚婚(见普那路亚家庭),集团外的群婚直接由杂交转化而来。另一种意见(如美国R.H.罗维等)认为,群婚是虚构的,并不存在这一婚姻发展阶段,一些民族中存在性的共有状态,但不是婚姻关系,更不是当时唯一存在的排斥其他婚制的主要制度,群婚从未代替过个体婚制。
群婚的前期类型为血缘群婚。即由血缘集团内部同一辈分的男女成员互相婚配。后期则发展到两分组织间的族外群婚,即一个集团的一群男子与另一集团的一群女子集体互相通婚,而集团内部的男女则禁止婚配。这两个集团或是氏族,或是胞族。

血缘群婚在世界上早已绝迹,但族外群婚的残余在亚、欧、英洲等地却广泛存在过。而近代澳人利亚部分土著居民盛行的按性别组织分成婚级的级别婚(两个婚级者),则属于族外群婚的低级形式,夏威夷人的普那路亚婚是属于他的高级形式。至今世界上一些民族中流行的婚前性自由、姊妹共夫、兄弟共妻、妻姊妹婚、夫兄弟婚、—夫多妻等婚俗,都是群婚的遗迹。
原始部落人类以群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来弥补个体自卫能力的不足。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在物质供应贫乏和自然力量强大的情况下,部落群居是原始人非此不可的生存形式。部落群居的生活形式在今天世界上依然有很多留存,成为现代人考证人类历史进化的第一手教材。原始社会群婚制发展经过了几个阶段:杂婚式的群居生活、同辈性行为群居、非血缘关系群居《社会发展史·原始社会的氏族组织》,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
人类生存的主要目标就是生存和繁殖,而男女之间性交往是繁殖后代根本的条件。婚姻逐步进化也是人类需要优良后代的结果,为了保证人类社会的繁衍而逐步定立的人类社会男女交往的道德规范,开始完全出于人类生存需要,后来演变为习惯性道德力量。事物演变到最后,人们往往忘记了它的开头,于是这种规则扩大成为戒律,成为人们互相压抑也自我束缚的枷锁。原始社会群婚制发展过程中,由群婚制进化到对偶婚的一段历史时期是比较文明的群居生活方式--即非血缘关系的男人和女人自由交合,既可以长期地一对一地和固定的对象交合,也可以随时改变对象。这种婚制今天在一些地区依然存在,它不是古老的遗迹或者是仿古制品,而是确确实实依然在现实社会发生着效力的一种婚制。例如中国西南少数民族中就有保留了这种婚制的民族,傣族婚前少男少女同屋杂居的习俗,摩梭人的走婚习俗,都是对偶制群婚在现实中的存在形式。比较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上述婚制的优点是性自由。这是一种在男女交往上赋予男女当事人以完全自由的婚制,它的社会生活单位是家族而不是家庭,因而避免了家庭的种种弊端。这些都是原始群婚制的遗留。某些种族或民族,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的文化没有和世界上其他地区的人类文化同步发展,他们停留在原始社会,乃至到了现代社会,有的遵照世界文明发展进程修改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例如北美印第安部落、非洲绝大部分民族,有的则没有,例如中国西南部少数民族部落,非洲和南美洲极少数边远地区土著部落,太平洋岛屿、澳洲大陆以及新西兰群岛的土著部落等,他们保留了多种形式的群婚制。但是这种群婚制依然不是本处所要论述的重点,我们这里要论述的是一种现代人的群婚制。所谓现代人的群婚制,是指在人类经历了杂婚、非血缘群婚、非氏族部落群婚以及对偶婚、一夫一妻制等婚姻形式之后,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现代单身者放弃一夫一妻制家庭婚姻而采取的效仿原始部落生活方式的一种群婚制度。在西方,这是单身者群落反抗传统家庭婚姻体制的一种较为普遍的组织形式。
有些民族所保留的与群婚相适应的亲属制度、也是存在过群婚的证据。例如,北美印第安易洛魁人女子。 称自己的和姊妹的子女均为子女,这种亲属称谓制度与外婚制群婚相对应,完全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群婚实行集团外婚制,与血缘群婚的同辈之间、队兄弟姊妹通婚相比,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群婚的进一步发展,便转变为对偶婚。如今中国云南的摩梭人在保持一夫一妻制的同时,有“走婚”的现象,可以和其他的男子或女子保持性关系,其实就是群婚的遗留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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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13
第2个回答  2021-10-28
人类学者丹溪草的著作《人类命运:变迁与规则》认为:进入原始族群和部落社会前半期,女性在现实生存中发挥的作用更明显,加上群婚生活仍是主流,子女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形成以母系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母系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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