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的第四章详细规定了客车租赁经营的相关条件和手续。首先,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以获得经营许可:
一旦开始运营,客车租赁企业应在开业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管理机构在收到备案材料后15日内,将为符合条件的车辆颁发道路运输证,注明“客运机动车租赁”经营范围。
客车租赁经营者还需对租赁车辆进行定期维护、检测和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装备齐全、手续完备,并使用统一的租赁车标志。此外,经营者需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清楚告知车辆信息、保险情况、救援服务等,并对承租人的驾驶资格进行严格审核,以确保不将车辆出租给无相应驾驶资格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