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汤姆叔叔的小屋》的梗概(300字)

如题所述

  正如书名所揭示的,这个故事的场景,是落在一个素称文雅的上流社会所不齿的种族之中;他们来自异域,其祖先长在热带的烈日之下,带来了(并传给他们的子孙后代)一种与专横跋扈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截然不同的民族性,因而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后者的误解和蔑视。

  曾几何时,当非洲海岸兴起了一个拥有自己的法律、语言和文学、文明而信奉基督的社会时,在非洲人心中,过去当奴隶的场景也许变成以色列人心中对埃及的回忆—成为感谢上苍的恩得的根由。

  或者

  《汤姆叔叔的小屋》内容简介

  又译作《黑奴吁天录》和《汤姆大伯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比彻·斯托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曾经做过教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18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逃亡的黑奴。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了那里的情况,《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此书于 1852年首次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人们无与伦比的欢迎,仅第一年就在国内印了100多版,销了30多万册,后来被译为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评论界认为本书在启发民众的反奴隶制情绪上起了重大作用,被视为美国内战的起因之一。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托夫人时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长篇小说的巨大影响。
  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
  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谢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权,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伊丽莎不是一个俯首贴耳死心塌地听主人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再往加拿大逃奔。她丈夫乔治·哈里斯是附近种植场地奴隶,也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甘愿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这个种植场的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莱格利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第一次卖掉他的奴隶主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赎买汤姆,因为汤姆是小谢尔比儿时的仆人和玩伴,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他过去的小主人的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乔治·谢尔比狠狠地一拳把莱格利打翻在地。就地埋葬了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小谢尔比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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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8-23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的是一个叫汤姆的黑奴的悲剧遭遇。汤姆叔叔原是肯塔基州一个叫谢尔比奴隶主的黑奴,他最忠厚最能干,忠心耿耿地跟着主人很多年。可是谢尔比欠下了债务,于是就把汤姆和女黑奴伊丽莎的儿子吉姆卖了抵债。伊丽莎带着儿子逃跑了,并在路上又碰到了丈夫,一家人辗转逃到了加拿大。而汤姆被卖了好几次,后来被卖到了南方的一个种植园,后来由于他不肯说出逃走的两个女奴的下落,结果被主人狠毒地鞭打,但他还是坚贞不屈,最后被主人活生生地打死。
这是一个悲剧,好人含恨而死,坏人逍遥法外。整个故事深刻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态,真实感人,深入读者内心,给人无尽的感慨。它给我们塑造了汤姆叔叔、伊娃等一系列的好人形象,突出了道德在生活中的力量,促使我们思考,我们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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