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追办3名“红通人员”被集中缉捕并遣返,他们将会面临什么刑法?

如题所述

近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国家监委、公安部与有关国家执法机关密切合作,“红通人员”、职务犯罪嫌疑人杨玉荣、臧春伟、张衡贤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中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3名红通人员将面临相关处罚。

01、杨玉荣、臧春伟

杨玉荣、臧春伟是监察机关在办职务犯罪案件重要涉案人,涉嫌共同犯罪,涉案金额巨大。 职务犯罪包含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等,分别有不同的处罚标准。

 贪污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职务侵占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公款罪

我国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02、张衡

张衡贤系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勤海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民土地款和国有企业工程款上千万元,2015年9月外逃。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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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0
中央追办3名“红通人员”被集中缉捕并遣返,他们将会面临国家的制裁,因为他们让国家受到了一定的损失,因此应该会给予相应罚款和判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
第2个回答  2020-12-10
中央追办3名“红通人员”被集中缉捕并遣返,他们涉嫌侵占村民土地与国企千万的工程款,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第3个回答  2020-12-10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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