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派出所已签调解协议书对方还能去翻案吗?

如题所述

如果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调解的程序违法(比如办案人员存在接受贿赂、徇私舞弊、或违背当事人意愿等情形)、调解的结果违法等,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也可能翻案。但是,如果调解的程序及结果不存在违法情形,当事人未必能翻案。派出所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仅仅具有合同的性质,双方对调解协议不满意都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所以对方可以要求翻案。另据你陈述,打架构成轻伤,则已经触犯了《刑法》。《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般来说,对方如果反悔可以,不过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对方称民事侵权责任和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派出所对民事纠纷可以主持调解,但是刑事部分不能调解,因为轻伤已经涉嫌犯罪。所以对方可以就刑事部分提出要求。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你的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会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然后,他会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整个诉前调解过程,类似于一场法院谈话,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原因、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第一次诉讼等问题。如果法院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单据,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如果当庭调解和好,则将立案材料退回,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果调解失败的话,法院也会开出交纳诉讼费的单据给原告,让原告预先缴纳相关费用,案件算是立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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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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