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办个养老院,要什么手续啊?

如题所述

目前养老走社会化了,越来越多的人员办设养老机构。要办理的手续按照福利机构管理办法里面规定有以下几项要办理的:
一个是个人申请;
二是提交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三是办设福利机构的资金来源证明,一定要通过银行确认有这么一批资金;
四是办设福利机构场所的证明材料,办设福利机构是租地还是个人所有财产,要有房屋证明。

  详情参考以下

  第二章 审批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需要,制定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
  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
  第七条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第八条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九条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条 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十一条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十二条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四条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章 管理

  第十五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者其家属(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或者弃婴时,应当经民政业务主管部门逐一审核批准,并签订代养协议书。
  第十六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
  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应当张榜公布,并报民政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提交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 社会福利机构中不具备上岗资格的护理人员、特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其收益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分配使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 社会福利机构的资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社会福利机构将其所属的固定资产租赁或者转让时,须经民政部门和登记机关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开展捐赠活动。不得接受任何带有政治性等附加条件的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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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27

1、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服务机构:60张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审批,60张床位以下的由所在县(市)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 2、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由受理民政部门进行实地审验,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不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申请人书面整改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出执业申请。 3、办养老院首先需要经办人填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还得有审办资格证明文件、资金来源证明和固定场所证明文件,以及章程草案,有以上6项条件后就可以到所在辖区的民政部门办理手续。 第八条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说明;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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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3-22
申办民办养老院手续:
(一)申办人向拟办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筹办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和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申办人经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开始筹建民办养老院。
(三)经同意筹办的民办养老院具备开业条件时,向批准机关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享受优惠政策:
(一)免缴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施工管理费、防空地下室易地费、墙体革新费、学校校舍修建附加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等有关收费。
(二)免缴城市煤气和供水的增容费。
(三)用水、电、煤气,按照居民生活或行政事业的分类价格择低执行。
(四)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民办养老院,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及民办养老院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3-22
你准备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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