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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
A.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B.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
C.证券上市当年在内的2个完整年度
D.证券上市当年在内的1个完整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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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答案 2023-05-19
【答案】:A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32条第2款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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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
。
答:
【答案】:A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32条第2款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
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
;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创业板
延长了其对
上市公司的督导
期,在这方面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答: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保荐机构的督导期的规定具体如下: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上市后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以下关于
持续督导
说法正确的有
( )
答:
【答案】:A、D 选项A,根据《保荐办法》第36条的规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
,故甲证券公司对A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应当为2015年12月31日;根据《保荐办法》第47条的规定,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
企业
首次公开
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为
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
答:
【答案】:C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
;上市后发行新股的,持续督导期问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申请恢复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恢复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自股票上市或者恢复上市之日起计算。
以下关于
持续督导期间
的说法正确的有
( )
。
答: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证公字〔2009〕75号)第13条第1款规定
,持续督导
期届满
,上市公司
或相关当事人存在下列事项之一的,保荐人或财务顾问应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直至相关事项全部完成:①募集资金未全部使用完毕;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
保荐期间和
持续督导期间
有什么异同?
答:
持续督导期间为“
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上市公司再次公开发行证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一般重大资产重组主板中小板再融资(包括公开、非公开、可转债)创业板再融资上市公司收购新三板(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都要持续督导。
创业板企业
和中小
板企业上市的
条件是什么?
答: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
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的期间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对于
创业板
公司的保荐期限,相对于主板做了适当延长。相关要求将体现在修订后的《证券
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对创业板保荐人的相关管理规则中。
证券
发行上市
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第三章 保荐机构的职责
答:
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明确了
持续督导的
时间范围,初次
发行的
督导期为上市后三年,而后续发行的督导期为一年。即使督导期满,若仍有未完成的工作,保荐机构需继续负责,对于不尽责
的期间,
责任仍需承担。总之,保荐机构在证券
发行上市
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其职责包括推荐、辅导、尽职调查、持续督导等,以...
中小
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后,保荐机构
持续督导的期间为
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 ...
答:
【答案】:B 解析:主板和中小
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
保荐机构
持续督导的期间为
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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