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最好的理由

如题所述

不交物业费的理由有开发商延期交房、验房不合格、物业服务质量不合格等。

1、开发商延期交房

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购房人可拒绝缴纳物业费。

2、验房不合格

开发商在进行房屋交付时应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文件不齐全的情况下,业主可以拒收房屋,物业费用也不产生。

3、物业服务质量不合格

例如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业主知情权;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等等。

物业服务人催缴物业费的方法列举如下:

1、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可以催交,也可以起诉,但是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这是因为,电、水、热和燃气等,都是业主的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即使欠费,也不得用这样的方法损害业主的利益。

2、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栽。

3、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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