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前两天卖的一套房子,然后我们公证委托给别人带过户,所有证件都给他了的包括房产证土地使用证?

请问这样安全吗?

这样的操作不算安全,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以及身份证等证件涉及个人切身利益,房子不是一般的财产,价值很高,在没有职业限制的情形下,容易引起他人觊觎,所以,房产买卖过户,尽量选择自己来进行,或者通过有资质的中介、居间机构来操作,为了保证您的合法权益,请您慎重选择。如果您说的这个他人,是您熟悉的,信任的人,那倒是没关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7-07
具体要看你的公证书是怎么写的,一般为了安全起见,会在公证委托书里面注明受托人帮签字过户卖房所得的房款要转到指定的银行账号上,也就是说你把你的卡号也注明到公证委托书里面,钱必须转到这个账号,这样就可以避免受托人转移了房款的风险。如果你没有注明,就多注意一点,及时提醒受托人给你转钱和把原件寄还给你。一般也不用担心受托人把房卖给其他人,因为你可以到派出所报案说他诈骗。以后再办公证委托书,注明收钱的卡号甚至注明买房人的名字,这样就更安全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7-08
我觉得不太安全。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