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和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混用,要注意什么?

如题所述

农药、化肥和植物生长剂种类的开始增加,使用时可以混用,可以把农药、化肥混用,化肥与植物生长剂混用,农药、化肥、植物生长剂三者同时混用等。科学地混用,能具有节约、提升肥力与药力的功效,而盲目地使用,不但会降低效果,还会出现出乎意料的效果。

不破坏物理特性

混用后,能确保正常药力或提质增效,维持原来的物理特性,以防发生乳状液性、漂浮率减少、分层次、絮结、沉积、相关成分结晶体析出等状况。

不发生不良化学反应

混合物之间不会出现不良化学反应,如酸碱中和、沉积、水解反应、碱解、酸解、蛋白质变性或氧化反应等。

不发生增加毒性和残留毒性

混合物不容易对果树及商品造成危害功效。农药混合后,规定不提升毒性,确保对人和动物安全性,中等水平毒性农药与微毒或低残余的农药混用,可减少毒性或残余,降低鲜果中农药残余量。

使用方法尽可能一致

混合物中各成分在药力时间、使用位置及应用目标都较一致,能完全地充分发挥分别的作用。

先小试再推广

先在小区域内开展实验,证实无负面影响后再大规模应用。以上这几个标准在混搭时务必有效遵循,那样才能够做到“事倍功半”的实际效果。

农药与农药混合

ph酸碱度是危害各成分实效的主要要素,在偏碱情况下,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类灭虫剂,异菌脲、代森环等二硫代羟基苯甲酸类农药杀菌剂易产生氧化或繁杂的化学反应,进而毁坏原来构造。在酸碱性标准下,2,4-D醋酸盐、2甲4氯醋酸盐、双甲脒待会溶解,而减少药力。

生物菌种源灭虫剂和内吸性甲基对硫磷灭虫剂不可以与农药杀菌剂混用。应防止混合物发生肥害,混合物构成中相关成分的化学反应,很有可能造成肥害,比如氧化乐果与波尔多液混用可造成有毒的硫化铜,也会提升可溶碘离子成分;敌稗、丁草胺等不可以与甲基对硫磷、氨基甲酸酯等灭虫剂混用。

农药与化肥混合

固态农药、化肥一般可立即混用,非均相混合或液液混合则先要考虑到混合后很有可能造成的转变。混合后,使用时期与上肥深层须充分考虑肥力和药力的充分运用。药、肥混合物作底肥使用时须浅。化肥与农药混用后,因为上肥规定与农药的预防疾病、杀虫和灭草的规定常不可以完成统一,因此现阶段以化肥为媒介的农药主要是各种灭草剂,灭虫剂较少,农药杀菌剂则越来越少。

化肥不可以与微生物菌种农药混合,由于有机化学化肥挥发物、腐蚀强,若与微生物菌种农药如杀螟链球菌、青虫菌等混用,易杀掉微生物菌种,减少防效。含砷的农药不可以与无机盐、醋酸盐等混合应用,比如砷酸钙、砷酸铝等若与无机盐、醋酸盐类化肥混合,则会造成可溶砷,进而产生肥害。在任何的肥药混合应用中,以化肥与灭草剂混合较多,灭虫剂其次,而农药杀菌剂较少。植物生长调节剂与化肥尤其是复硝酚钠与脑白金、金点等混配,三十烷醇与尿素溶液、磷酸二氢钾、钼酸铵、硼砂等混施成效显著。

植物生长调节剂与农药、化肥混合

辨别绿色植物生长调节剂能不能与别的农药、化肥混合,其非常简单的办法是将农用机械绿色植物生长调节剂与农药或化肥放进同一个器皿内开展混合,并做成水溶液,要是没有漂油、絮结、沉积或掉色、发烫、造成气泡等情况产生,就说明可混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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