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废水与核电厂正常排放废水有何不同?

如题所述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研究员刘新华说,核电厂正常运行排放的废水,我们称为“核电厂正常运行液态流出物”,与日本福岛核事故处理后废水有本质不同。

一是来源不同。日本福岛核事故是国际核事件分级标准(INES)中最高级别的7级核事故,堆芯熔化损毁,放射性物质大量释放。福岛核事故废水来自事故后注入熔融损毁堆芯的冷却水以及渗入反应堆的地下水和雨水。核电厂正常运行液态流出物主要来源于工艺排水、化学排水、地面排水、淋浴洗衣排水等。

二是放射性核素种类不同。福岛核事故废水包含熔融堆芯中存在的各种放射性核素,包括一些长半衰期裂变核素,以及极毒的钚、镅等超铀核素。核电厂正常运行液态流出物不与核燃料芯块直接接触,含有少量裂变核素,几乎不含超铀核素。

三是处理难度不同。日本采用多核素处理系统(ALPS)技术对福岛核事故废水进行净化处理,最终能否达到排放标准还需验证。核电厂严格遵守国际通行标准,采用最佳可行技术对废水进行处理,经严格监测达标后有组织排放,排放核素远低于规定的控制值。

扩展资料:

福岛核废水其实有其他更好的处理方式,但日本选择了对本国最有利的海洋排放方式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刘森林说,福岛核事故废水处理处置不只有排入海洋一种形式,但日本选择了对本国最有利的海洋排放方式。

日本对废水处置方案曾提出过氢气释放、地层注入、地下掩埋、蒸汽释放和海洋排放等五种选择。地层注入和地下掩埋是在日本本国领土范围内处置,对其他国家没有影响,经济成本高;蒸汽释放会产生固体废物,需要进一步处理处置,经济成本相对较高,二次废物会影响日本本国环境。

日本在未与国际社会和利益攸关方协商一致,未穷尽所有可实施手段的情况下,出于本国私利,仅以储罐空间受限为由,选择经济代价最小的海洋排放方案,单方面做出排海决定,将本该由自身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全人类,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先例。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小康网-福岛核事故和切尔诺贝利事故同级日本选择了最有利方式央视梳理日本核污染水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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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26
正常排放废水是经过处理并且不会直接排入大海河流造成污染。
福岛核电站废水囤积量过多,无法负担做正常处理后决定直接排放大海,因没有足够的处理条件,直接排放大海的核废水会直接对大海造成直接污染,其庞大量级经过大海稀释后仍然会威胁到整个海洋的生态系统。
第2个回答  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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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日本福岛核事故处理后的废水是否可以达到排放标准?跟核电厂正常运行排放废水有何不同?福岛核污水只能排入海洋吗?还有没有其他更好的处理方式?针对这些公众关心的问题,专家作出了回应。
专家表示,日本福岛核事故废水处理的实施主体是东京电力公司。该公司在核电安全运行方面屡有不良记录,在福岛事故发生前后均有隐瞒虚报和篡改信息的前科。
此外,专家还表示,福岛核事故废水处理处置不只有排入海洋一种形式,日本对废水处置方案曾提出过氢气释放、地层注入、地下掩埋、蒸汽释放和海洋排放等五种选择。但日本选择了经济代价最小的海洋排放方案,单方面做出排海决定,将本该由自身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全人类,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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