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起诉流程

如题所述

简易起诉流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不适用于简易程序的情形: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这是因为,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需要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与开庭传票,一次公告就需要六十天,而我们整个简易程序的审限才三个月并且不得延长,因此种类案件不适合用简易程序;
2、发回重审的:
发回重审的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或者诉讼程序方面存在错误,为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适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该类诉讼因涉及到人数众多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因此,不适宜适用程序较为简化的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应当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案件,其生效裁判均确有错误或者生效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此时,从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保证案件公正审判的角度,不得再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